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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110100968270/2025-00343
  • 银金卫传罚﹝2025﹞19
  •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 有效
  • 2025年10月30日
关于对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卫生院的行政处罚
银金卫传罚﹝2025﹞19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来源: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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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卫生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4011145424013XU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丁雪松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银金卫传罚﹝2025﹞19

违法行为类型:你单位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规定。

违法事实:依法查明你单位于2025年9月28日被监测发现总排口污水样品中粪大肠菌群数超出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

处罚依据:现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的规定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决定予以你单位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5-10-30

有效期:2025-11-06

公示截止期:2028-10-30

处罚机关: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01110100968270

数据来源单位:银川市金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4011145418109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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