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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6-113/2019-00150
  • 金卫健通[2019]48号
  •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 有效
  • 2019年06月24日
金凤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金卫健通[2019]48号
时间:2019年06月24日 来源: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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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从业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使乡村医生真正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宁卫计基层[2015]16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医生考核细则》(宁卫农卫[2009]91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卫计发[2018]31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金凤区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以及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二、考核主体

    金凤区卫健局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组织实施。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业务三科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工作。考核委员会人员由局长任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副主任,相关科室和乡镇卫生院的行政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考核委员会,具体员名单如下:

主  任:汪生平  金凤区卫健局局长

副主任:虎梅霞  金凤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王剑君    良田镇卫生院院长  

        丁雪松    丰登镇卫生院院长

        王兰州  良田镇卫生院院长、临床医师

        马吉宁  良田镇卫生院、临床医师

        冯立平  丰登镇卫生院医务科科长、临床医师

        陈瑞琴  金凤区卫健业务一科科长、临床医师

冯  卓  金凤区卫健局业务二科科长、临床医师

王  燕  金凤区卫健业务三科科长、药剂师

肖文娟  金凤区卫健业务三科科员

    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业务三科,虎梅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具体事宜。凡涉及本次考核重大事项或本通知未尽事宜,由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

四、考核内容

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学习培训情况及职业道德评定四个部分。其中业务水平测评委托乡镇卫生院组织测试。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组织实践技能测试,题目可参照《2016年全区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题库》。其他三个部分内容考核由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其中学习培训情况应按照乡村医生参加培训、例会情况评定,乡村医生每年至少应接受卫健局或委托乡镇卫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并按时参加乡镇卫生院召开的村医例会。

    五、考核形式

   乡村医生考核每2年开展1次,采取日常工作与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形式。乡镇卫生院自接到考核通知后提前30日通知参加考核的乡村医生,由乡村医生填写《乡村医生考核表》。业务水平测评由乡镇卫生院组织测试,测试结束后于11月15日前结果报卫业务三科。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出具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证明 ,并提供依据。考核委员会根据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学习培训情况及职业道德评定情况综合评定考核结果,记录在《乡村医生考核表》中,并由考核委员会主任签章。

    六、考核结果及应用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经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首次考核后6个月内可以申请再次考核,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退出执业,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自2018年起,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再注册的依据之一。

    七、工作要求

    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工作政策性强、程序严格、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两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安排责任心强、工作稳定的人员负责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工作;乡镇卫生院针对乡村医生的新进入或者退出,必须以说明形式报备卫健局,确保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乡村医生考核表。

    

  

                   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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