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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07月14日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六周年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7月14日 来源: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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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银川市卫健委《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六周年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中医药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贯彻落实,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医药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

(二)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及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

(三)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实施以来推动中医药发展的成效、经验;

(四)中医药法治建设成就。

二、活动形式

采取生动多样、有针对性的宣传方式,宣传应用全国统一的宣传海报、折页、动漫视频之外,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素材,确保宣传效果。

(一)挖掘典型事例。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梳理中医药法实施后各机构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特色亮点、显著成效等,于7月17日之前上报金凤区卫健局,经筛选后进行媒体宣传。

(二)加强媒体宣传。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拓宽宣传渠道,在本机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作宣传展示。结合宣传海报、动漫视频等宣传素材,运用新闻网站、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社交网络软件,定向推送集中宣传线上活动内容,发挥网络媒体优势和平台流量优势,定向推送集中宣传线上活动内容,发挥网络媒体优势和平台流量优势,扩大集中宣传线上受众参与面和参与度。

(三)开展进基层宣传。各医疗卫生机构、局属个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及配套制度,鼓励在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诊疗、义诊活动中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通过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居等形式组织宣传活动,采取义诊、集中普法宣讲、发放宣传品、解答群众疑问等方式,面对面交流,提高中医药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公众知晓率,增进群众对中医药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拓宽社会宣传平台。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主动开展持续宣传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在机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宣传海报和宣传标语,播放动漫情景度短片,并向就诊患者和来往群众发放中医药法知识手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中医科、中医馆,村卫生室“中医阁”、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设置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普法专栏,引导公众正确认识中医药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所有中医馆及中医阁要100%设置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普法专栏。

(五)扎实抓好中医药法贯彻落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中药法贯彻落实的经验和不足,推动中医药法相关配套制度落实落细。定期对医疗机构中药工作分管负责人进行轮训,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知法、守法、用法、普法意识;要丰富培训内容,既要培训中医药法及相关配套制度,也要培训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创新培训形式,多采用如以案释法等互动式、沉浸式的方式,提升培训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中医药法宣传活动作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举措。宣传贯彻中医药法要与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相结合,要与宣传贯彻中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结合,紧紧围绕增强中医药行业依法发展意识,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执业能力和水平,提高中医药法社会知晓度,不断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认真落实中医药普法责任制,提前谋划部署,周密安排,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各类宣传活动。

(三)确保宣传效果。广泛动员整合各方宣传力量,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升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做好宣传总结。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本年度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的宣传活动进行认真总结,于2023年7月18日前上报将宣传活动总结,上报至金凤区卫健局医政科邮箱。邮箱:jfqwjjyzk@163.com。  

  

                    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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