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助产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关于加快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要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成立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指导组,对辖区4家医疗助产机构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进行面对面,点对点安排部署。届时,为推动2024年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项目目标进展,规范开展妇幼卫生项目工作,金凤区卫生健康局将于2024年5月10日起对辖区4家医疗助产机构承担的妇幼卫生相关工作进行督导及质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质控目的
1、了解项目实施及进展情况。
2、了解项目存在的问题。
3、评价项目实施的效果和项目指标的完成情况。
4、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 、督导质控内容
1、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安排部署及各项指标梳理、指导。
2、母婴安全、产筛、新生儿疾病筛查及耳聋基因筛查、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治、危重孕产妇监测、出生缺陷监测、死亡监测、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抑郁症筛查项目及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三 、督导质控方式
采用现场查阅资料、核实数据、访谈项目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电话随访服务对象等方式进行评价。
四、督导质控组人员
督导组由金凤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专家组、助产机构医务科长、妇幼中心主任及妇幼科成员组成。
五 、督导质控时间安排
5月10日上午: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
下午:银川市妇幼保健院阅海分院
5月11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下午: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
六、工作要求
(一)请辖区助产医疗机构安排相关人员对辖区内妇幼卫生项目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准备工作资料,内容包括:各个项目的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工作亮点及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请各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质控督导的准备工作。
七、督导及质控结果
督导及质控结束后将形成小结,并对助产医疗机构质量的结果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请专家组将质控结果形成报告,5月14日之前将报告发送至jffyzx@163.com邮箱。
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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