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规范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杜绝医疗废物流向社会,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按照银川市卫生健康委的督查要求,我局认真分析和梳理督查反馈的问题,利用“自查+督查”双模式全面开展医疗废弃物、污水整治工作,现将我局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凤区直管的医疗机构401家,其中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机构33家,村卫生室15家,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检验机构350家,公共卫生机构1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管理。组织各基层医疗、社会办医机构全面开展医疗废弃物、污水自查整治工作,要求医疗机构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加药记录、维保情况及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环境卫生、标识、制度、区域划分、视频监控等内容全面开展自查,专人负责对督查反馈的问题逐一核对整改,指导基层医疗机构申请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和建设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工作,截止目前204家医疗机构做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189家医疗机构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其他医疗机构正在积极申请备案中。
(二)加强医废督查。一是5月15日-5月16日卫健局联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督查,督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医废交接记录、登记台账不规范,医废间标识不正确,医废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岗位职责不完善、废水检测频次不够等问题,要求集中整改并于5月18日之前全部整改到位。二是2025年至今卫生监督所对161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进行了监督检查,所有检查的医疗机构均建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间、暂存处、暂存柜,建立了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设有专(兼)职人员,医疗废弃物保存登记资料较完整;产生的医疗废物与宁夏德坤环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有医疗废物回收协议,将医疗废物交由其处置。三是组织医疗健康集团院感质控专家组成员、疾控中心监督科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利用年度校验对辖区20家医疗机构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给出指导意见和整改要求,杜绝因医疗废物处置问题出现各类医疗差错和隐患。
(三)加大处罚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已对1家诊所未使用专用容器(利器盒)回收存放损伤性医疗废物的行为,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本案已于2025年3月14日结案。对1家诊所医疗废物暂存间墙面防渗漏易清洁材料脱落,未及时修整的行为,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一)项,予以不良执业行为记4分。鲁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每日各科室回收医疗废物累计量与集中回收转运交接量之间不一致的情况。卫生执法人员已对鲁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情况开展立案调查工作。截止目前,经调查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属实,后续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相应行政处罚。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因历史遗留问题、目前20张床位数及以上的6家医疗机构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像评价登记报告表,目前正在申请中。
二是宁夏固体危险废物动态监管系统中宁夏德坤环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上传的回收记录存在造假情况。卫生执法人员于2025年5月16日对碧水蓝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有5袋已回收的医疗废物,经现场询问了解,产生时间为末次“德坤环保”回收时间5月9日至5月16日期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示有每日各科室与医疗废物暂存间的交接记录(含日期、科室名称、重量、交接时间)。执法人员现场登录该机构固体危险废物动态监管系统,显示“5月11日回收转运0.5KG,5月13日回收转运1KG,5月15日回收转运0.6KG”,均有碧水蓝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专职管理人员王佳雪的电子签名,经现场询问王佳雪,其表示未发生以上三次回收转运交接,本人未签署过电子交接记录。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宁夏固体危险废物动态监管系统不应取代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更不应成为“闭门造车”的工具。
三是医疗机构过分依赖第三方检测运营公司。良田镇卫生院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第三方人员对运行情况不了解,对加药情况、药物浓度等内容不熟悉。F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E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权委托第三方污水处理公司运营管理,医疗机构人员无法进入污水处理间,对实际运行程序不熟悉。污水检测由第三方污水处理公司找其他检测机构完成,医疗机构不参与,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缺少医疗机构对第三方污水处理公司的监督服务质量、评价服务效果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压紧压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代表人为本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职责。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交接登记制度、暂时贮存点工作制度、专用盛装和运送工具的消毒制度、管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切实做到医疗废物规范管理。
(二)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督促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等要求制定具体的分类收集清单,详实记录数量或重量、类别、来源,并规范填写转移联单,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的方法和程序,按照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做好交接登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保证医疗废弃物有据可查,对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区域内标识、各项制度上墙,均严格按要求执行。
(三)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建立与环保等部门的沟通机制,互通监管信息,不断加强医疗机构和第三方集中处置单位的管理,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改正并及时开展“回头看”,通过定期督导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做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工作全覆盖。定期有重点的开展执法检查,有效控制医疗废物流失风险,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连续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加大处罚力度。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培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理论讲解、视频演示、答卷考核等形式,加强医废处置知识的学习,确保人人掌握医废分类收集、转运、交接、暂存等环节要点,做好分类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能力。
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金凤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39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