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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11MB1979986F/2024-00048
  • 金凤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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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4年07月16日
关于拟将宁夏好药师吉康大药房等7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的公示
时间:2024年07月16日 来源:金凤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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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参保人员:

经宁夏好药师吉康堂大药房,宁夏老百姓新琇苑大药房(个人独资),宁夏中海铂悦国大药房(个人独资),宁夏久福福大药房(个人独资),宁夏老百姓自在宸大药房,银川市金凤区民善堂大药房,银川美合泰凤栖湾药店7家零售药店申请,我局对其申请资料复核并进行实地勘查,拟将其纳入金凤区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诚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19日。

监督举报电话:0951-555525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来信请寄:银川市市民大厅C厅5楼20号窗口(收)。

附件:拟纳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管理公示名单

  

          银川市金凤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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