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125/2019-0004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11-18
发布机构 金凤区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办公室 关 键 字 医疗,救助流程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金凤区医疗保障局医疗救助流程表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一、领取医疗救助审批表:

  1、携带患者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出院证(或出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

  2、患者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低保存折;不是低保户的,提供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情况证明(盖章),再由镇、街道办事处调查确认盖章。

二、 提交医疗救助材料:

  1、医疗救助金审批表;

  2、住院医疗费票据原件、出院证(或出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等原件;

  3、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患者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低保证复印件(四页:首页、审核登记、分类施保人员情况登记、保障金发放登记)、低保存折复印件(首页、住院期间保障金发放页),不是低保户的提供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及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三、局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银行发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