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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1MB1979986F/2022-0004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12-12
发布机构 金凤区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金凤区医疗保障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金凤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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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公告


金凤区广大城乡居民:

现将2023年度金凤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1.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户籍、非我区户籍但持有我区居住证的城乡居民;

2.在我区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3.在我区长期投资经商和务工的外省区人员的未成年子女。

二、集中缴费时间

2022920-20221231日。

三、待遇享受期

202311-1231日。

四、特殊困难人员动态缴费时限

建立动态参保缴费机制,允许辖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二级以上重残人员、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重点优抚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低保对象、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三级中度残疾人员、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已脱贫人口和2023年刑满释放人员等13类群体在集中缴费期后参保缴费,缴纳全年费用后,自缴费之日起享受相关医疗保障待遇,缴费前的医疗费用不再追溯报销。

五、缴费标准


缴费

对象


一般

人员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二级以上重残人员、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

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三级中度残疾人员

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已脱贫人口

缴费

标准

350

0

70

100

170

六、缴费方式

参保居民可通过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柜台、便民终端、ATM 机、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我的宁夏” APP等自行进行缴费;大中专院校可在缴费期间,由所在院校持经过院校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后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缴费花名册》及电子数据,到指定银行缴费。

七、新生儿参保

新生婴儿在出生后183可不受缴费期限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参保后即享受参保年度的医疗保障待遇。

咨询单位电话:金凤区医疗保障局0951-5555257/0951-5555259

良田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5989616 丰登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6078877

满城北街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3067110 北京中路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5192932

黄河东路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3076711 长城中路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6823212

上海西路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7680372贺兰山中路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6606896

                                    银川市金凤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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