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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4-01-29 16: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金凤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金凤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金凤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聚焦医疗保障民生福祉和群众热点关注,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质量,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2023年在金凤区政府门户网站“金凤区医疗保障局”栏目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部门文件5条,预决算2条,专项资金1条,医疗保障1条,政策解读0条。

(二)依申请公开。完善发布依申请公开程序,细化申请流程,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等程序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对在政务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严格执行发布审核机制和审核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同时,加强网络信息平台监管力度,保障网络运行环境安全,杜绝信息泄露等不良事件的发生。

(四)政务新媒体运行。加强新媒体公众平台运营,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及“金凤医保”微信公众号的维护运营,定期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及最新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推动新媒体平台高效规范运行,全年通过政务微博发送信息112条,“金凤医保”发布信息66条。及时回复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群众各类投诉举报事件,全年共处理政务微博诉求0件,“智慧金凤”社会治理综合平台受理案件269件,医保缴费期每天接听电话咨询700余件。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由分管副局长主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及实时更新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公众能及时、准确获取到权威的政府信息及医保政策信息,有力推进医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对公开的信息范围、内容、形式等严格按照《条例》、《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金凤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针对公开事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保密和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及时性、主动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得专业性、系统性还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特色内容有待继续丰富。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格式、流程等相关业务的学习。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及内容,多渠道发布群众关心关切信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群众知晓率,促进政务公开和医疗保障各项工作融合发展,切实增强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凤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金政办发〔202247)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医保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条例》,掌握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政策要求;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三是及时更新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及“金凤医保”微信公众号金凤医保内容,定期推送工作动态信息及最新医疗保障政策解读,为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医保最新动态提供了有力支持。四是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做到“干”字当头、“实”字为先、“细”处着力、“效”字以求,让公众近距离、全方位深入了解医保政务服务。

(二)本机关2023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 http://www.yinchuan.gov.cn 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金凤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电话:0951-611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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