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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6-111/2019-00126
  • 银金自然资发〔2019〕191号
  • 金凤区自然资源局
  • 金凤区自然资源局
  • 有效
  • 2019年10月16日
关于报送《金凤区绿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报告
银金自然资发〔2019〕191号
时间:2019年10月16日 来源:金凤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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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人民政府:

根据金凤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区绿地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凤区绿地养护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请审阅。

                                      金凤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金凤区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提高辖区绿地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城市建成区绿地养护管理市场化进程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引入社会力量对辖区绿地进行养护管理,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金凤”这一战略,以城市绿化养护等级标准为依据,以现代园林景观精细化管理技术为支撑,以公园、道路、防护林绿地为主体,根据植物的生态特性和功能,利用植物本身所具有的形态美、色彩美、季相美和风韵美进行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提升金凤区城市绿地综合服务功能,使之成为建设“美丽金凤”的重要支撑。

二、坚持原则

(一)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市场运作原则

(二)优化职能,公开购买、明晰权责原则

(三)统筹规划、整合职能、有序引导原则,

(四)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全面覆盖原则。

三、工作目标

以创新完善建成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机制为内容,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养护管理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实现分离,引入完善竞争和激励机制,通过市场化运作招标发包的方式,建立行业部门监管,社会参与,园林公司管护,达到事企分开、管养分离、科学管理、养护提质的目标,变以费养人以费养事,促进绿化养护管理改革,建立高效、灵活、开放、竞争的绿化养护管理模式,提高我区绿化养护管理水平。

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面推向市场化运作顺利规范进行,成立金凤区绿地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领导小组,组长由金凤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林业、城管、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

五、购买主体

金凤区自然资源局

六、承接主体

承接主体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以上(含二级),能够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主管部门要求提供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服务的企业。

七、购买服务项目

(一)服务范围、面积

截止2018年底,金凤区辖区绿化总面积3100多公顷,金凤区自然资源局建设管护总面积620多公顷,其中:未交工绿化面积330多公顷,已交工绿化面积294公顷,包括:宝湖公园、毓秀公园、满春公园、迎宾广场、四季广场、政府大院两侧、正源街小游园7处公园绿地194多公顷,防护林绿地6处80多公顷,道路绿地70条14.4公顷、行道树14266株,镇区绿化5公顷。

本次购买服务总绿化面积:294公顷,其中:

1.公园绿地。包括宝湖公园、毓秀公园、满春公园、四季广场、迎宾广场、正源街小游园、政府大院两侧7处194公顷,以及园内的道路、广场、水域、公厕、木栈桥、廊架、剪影墙、汉白玉浮雕、亭子、平台、照明系统、监控系统、广播音响系统等等。     

2.道路绿地。包括庆丰街、尹家渠街等70余条街巷分车带14.4公顷、行道树14266株。

3.防护林带。包括南北环高速路两侧等林带80公顷。

4.良田镇、村部绿化5公顷。

(二)服务内容

绿化养护管理包括本次外包范围内的所有绿地的浇水、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培土、枯枝死树的清理、更换、补植和公园园路景观小品、湖面、垃圾桶、管理房、公厕、井盖及音响、照明、监控等各类设施卫生清扫、清洗、保洁等日常维护以及市民投诉、智慧金凤、12345等平台投诉反映问题的应急处置。

1.清扫保洁公园主路、游园步道、广场硬每天普扫2遍,保持设施清洁无积尘

2.垃圾清运处置。以上清扫保洁范围内的所有垃圾。

3.公厕清扫保洁及管理。承接方负责公园已建成公厕的清扫保洁、日常管理、平常维护修缮和化粪池清理等(不含大修和改建)。

4.水域管理。公园内所有水域由承接方定期补水并清除污泥杂草和垃圾,确保水质无混浊,无纸屑杂物,水面无漂浮物,岸无壁挂垃圾;荷花、芦苇等水生植物养护管理;水上救护等。

5.绿化管护。建成区内所有行道树、公园绿地、移动花盆及绿地内的附属设施(不含养护未到期行道树、公园绿地、移动花盆及绿地内的附属设施)绿化养护管理,包括浇水、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培土、枯枝死树的清理、更换、补植补造。

6.公园设施管护。所有公园设施完整无破损,做到及时维护、油饰,每天清扫一次以上,及时擦拭,乱涂乱画及时清除,全面检修一月一次。

7.安保和秩序维护。安排安保人,维持公园秩序和管理车辆,机动车辆不予进入园内,安保人员当班时间须不间断在公园巡逻,加强公园防火,维持公共秩序和进行文明劝导。

八、购买机制及购买形式

1.购买机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由领导小组组织,采用社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综合考虑企业技术力量、队伍结构、设施设备、管护经验等方面条件,遵循自愿、互惠原则,择优选择确定承接主体。金凤区自然资源局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价格、开支标准、支付方式等,承接主体签订合同,合同内要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和处罚措施。实行合同管理,转变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职能,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建立严格的督、考核制度,采取专业检查、社会监督和业务查等形式,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园林绿化整体管理水平。

2.购买形式。为了便于监督管理,根据绿地类型和方位将以上绿地划分为5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一标段:宝湖公园;二标段:毓秀公园;三标段:满春园、四季广场、迎宾广场、正源街小游园;四标段:76条道路绿地;五标段:良田镇、丰登镇村镇绿化。各标段核算造价附后。

九、服务方式与期限

1.服务方式:公司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负责任,服从自然资源局的管理和调度。

2.服务期限:为确保养护管理的长效化、规范化、科学化,服务合同期限为三至五年(第一年各项考核符合标准,合同继续,如第一年考核结果不达标,则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十、考核方式

根据银川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及技术要点,统一制定作业标准、考核标准并监督实施,由自然资源局成立考核组,每月不定期对外包绿地养护管理情况,根据测评标准进行考核验收,测评综合得分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扣除承包费的10%,每减少5分,扣除费用增加5个百分点,依次类推

十一、资金支付

承接主体的年服务费按月支付,在考评验收完成后发放到承接主体承租方经营项目及定价必须征得主管部门的同意,方可实施。金凤区自然资源局要制定详细且可操作的考评细则,以此对承接主体进行考评。服务期间因工作不达标的按相应的考核处罚标准从服务费用内扣除。

十二、硬件设施的配置

1.承接主体必须具备养护管理所需要的园林机械设备和工具,如购买垃圾清运车、铲车、集装箱、果壳箱、喷药机、绿篱机等,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合同签订后,自然资源局对园林设备器械及技术力量进行审定,产权归承接主体所有。

2.承接主体必须有2名以上,工作经验在3年以上,园林专业毕业的技术人员,确保按标准完成养护任务。

十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购买主体的权利义务

1.支持项目承接主体的各项工作,并对其进行指导、监督、考核,以做好公园环境卫生和绿化管护工作。

2.负责与财政一同核定具体的服务工作量。

3.加强对游园秩序、损绿毁绿、损坏公共设施等的监管处罚。

4.负责按约定条款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5.收取承接主体10万元履约保证金,并在承接主体未全面、准确及时履行约定事项或出现其他违法情形下,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并责令承接主体限期补交扣除部分款项。

(二)承接主体的权利义务

1.服从购买主体的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完成服务项目中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兑现承诺。

2.在不改变公园地貌和破坏公园环境、景观的前提下,经购买主体核准,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开展经营行为。

3.严禁出租湿地资源,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和设施。

4.不得将公园、设施进行抵押、担保,不得私自改动设施或允许他人改动设施。

5.积极支持配合金凤区自然资源局城管等部门的相关工作,无条件服从金凤区承办的各类重大外事、政治活动和临时应急工作安排。

6.本着“安全第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的宗旨,办理好所有工作人员的意外保险,设备车辆安全运行,独自承担服务期间的一切刑事民事法律责任。

7.购买主体缴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未出现违约和拖欠职工工资的,购买主体全额退还保证金。

、工作标准

(一)清扫保洁标准

 1.公园主路、游园步道、广场硬地每日普扫2次以上,全天巡回保洁(每60分钟循环1次),路面应见本色,即:地面绿化带、道、广场无垃圾杂物,道路无泥沙、无杂草、无污水,每10㎡内香烟盒及相应大小杂物不超过一个,无白色垃圾,路面沿线花带、步道应整洁有序,无飘挂,无垃圾。

 2.公厕清扫保洁标准

1所有公厕按建设部规定设置公厕图形符号和设施标志。

2)厕内采光、照明、通风良好,无恶臭异味。

3)蹲位洁净,大便糟无污物,所有环境干净整洁。

4)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孽生。

3.水域管理标准

1)水面清澈,无垃圾、无纸片杂物。

2)及时清除杂草污泥,确保无混浊,湖面四周干净整洁无飘挂垃圾。

(二)绿化管护标准

《银川市公园绿化养护管理二级标准》和《公园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违约责任

1.采用试运营方式,即甲、乙双方正式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后,如三个月内公园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质量无明显变化,或社会群众测评后不满意的,甲方有权与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2.金凤区自然资源局采取日巡查、周点评、月考核的办法,负责对承接主体实行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市民环卫保洁、绿化管护评比活动,保证各项管理活动上台阶、达标准。如市民满意度连续二个月低于80%,购买主体可随时终止服务合同,并无偿收回该服务经营权,没收履约保证金10万元。

3.双方在履行合同纠纷中产生的争议,应先进行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诉讼管辖权由承包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六、其他

新增清扫保洁、绿地、行道树、公共厕所等,在新增的当月起由金凤区财政、自然资源局核定增加承接主体的工作任务和服务费。

 

附件:1.金凤区绿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费用测算表

2.银川市园林局绿化养护费用测算定额

3.金凤区绿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考核评分表

4.银川市绿化养护二级标准管理评分细则

5.金凤区绿化养护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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