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11640111MB0R90047W/2023-00012 文  号 银金自然资发〔2022〕221号 生成日期 2022-11-02
发布机构 金凤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自然资源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松鹤陵园南区墓区建设项目用地地类认定的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松鹤陵园南区墓区建设项目在办理用地报批工作中,经调查该项目用地存在地类不一致情况,为此我局对项目区进行现场调查、勘验和核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技术规程对用地地类进行认定,具体报告如下:

项目区位于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境内。根据《银川市金凤区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调查》和《银川市金凤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共调整6个小班,调整面积0.3050公顷,其中:

项目使用林地地块序号1、2、3、4、5、6在《银川市金凤区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调查》中地类为非林地(林地管理类型为非林业部门主管),面积为0.3050公顷。在《银川市金凤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中均为其他林地。经现场调查、勘验:1号小班内优势树种为刺槐,树高3-4米,胸径5-7厘米,郁闭度在0.10-0.20;2、3号小班内优势树种为刺槐,树高7-8米,胸径10-15厘米,郁闭度大于0.20。4、5、6号小班内优势树种为银杏,树高6-7米,胸径6-7厘米。

按照《银川市金凤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和实地调查,我局现认定上述小班地类为林地,同时依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 T26424-2010)》地类划分标准,认定1号小班为疏林地,2、3号小班为乔木林地,4、5、6号小班为苗圃地。

特此报告。

:松鹤陵园南区墓区建设项目用地地类认定一览表

                            金凤区自然资源局

                            2022112

松鹤陵园南区墓区建设项目用地地类认定一览表

县(区)

乡镇(林场)

村(林班)

权属

使用林地地块序号

林地“一张图”小班号

林地“一张图”地类

现地调查地类

面积(公顷)

调整原因

合计

0.3050


银川市

金凤区

良田镇

植物园村

集体

1

00052

非林地

疏林地

0.1214

现地树种为刺槐,郁闭度在0.10-0.20

银川市

金凤区

良田镇

植物园村

集体

2

00023

非林地

乔木林地

0.0141

现地树种为刺槐,郁闭度大于0.20

银川市

金凤区

良田镇

植物园村

集体

3

00052

非林地

乔木林地

0.0377

现地树种为刺槐,郁闭度大于0.20

银川市

金凤区

良田镇

植物园村

集体

4

00051

非林地

苗圃地

0.0017

现地树种为银杏树

银川市

金凤区

良田镇

植物园村

集体

5

00023

非林地

苗圃地

0.0656

现地树种为银杏树

银川市

金凤区

良田镇

植物园村

集体

6

00051

非林地

苗圃地

0.0645

现地树种为银杏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