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宁林发〔2021〕145号)文件要求,金凤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LY/T1557-2000)、《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自治区优质特色林果示范基地评选办法(试行)》等行业规程,组织相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对2022年金凤区特色经济林产业示范基地扶持培育项目进行验收,经我单位实地勘察及审核后,确定银川林场已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现对银川林场申请的扶持培育特色经济林示范基地补助资金10万元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来信或来电向金凤区自然资源局反映。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监督、投诉电话:0951-5053654
联系地址:银川市尹家渠南街政府综合办公楼4号
邮编:7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