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206/2017-48638 文  号 金长中办发【2017】57号 生成日期 2017-11-25
发布机构 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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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路街道2017年法律援助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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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精准扶贫专项活动,围绕服务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强化便民服务措施、持续加强保障能力建设、切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能力,使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明显。

     一、认真落实民生工程,提高法律援助水平

      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为贫困群众提供切实充分的法律援助服务。及时更新扶贫对象数据。对已脱贫又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更新补充到扶贫对象数据中,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将移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9种情况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年龄在70岁以上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4种情形免于经济状况审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扩大,使更多困难群众能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二是不断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列入援助范围。做好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军属、农村留守儿童、下岗失业人员等法律援助工作,推出专项法律援助服务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简化手续,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使农民工能够及时得到帮助。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为军人军属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优质服务。围绕促进解决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组织办理劳动争议、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医疗等领域涉及法律援助的案件。

三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完善与公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对被害人、申诉人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履行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法律援助工作职责,鼓励、引导社会律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

      二、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民生工程效果

      全面执行案件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宁夏法律援助程序标准和案件评查,明确法律援助业务规程和服务标准,规范接待、受理、审查行为,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服务措施,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一是延伸便民服务网络。健全街道工作站、村(居)联络点,打造便捷法律援助服务圈,方便城乡居民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二是开展“律师进村、进社区,法律便民”活动。联系律师定期到社区、村坐班,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帮助。同时将法律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进村律师的联系方式公示,方便群众联系咨询。

      四、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法律援助培训工作。年内对社区、村法律援助联络站人员进行2期业务培训,全面掌握履行职责需要的等各方面知识,提高依法执业能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影响

      一是创新法律援助宣传方式。运用各社区、村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QQ群及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大对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服务精准扶贫及典型案例的宣传,使贫困群众普遍知晓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继续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地、社区、学校、部队等活动,将宣传触角延伸至基层,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率,提高宣传效果。

三、做好法律援助信息报送工作,各社区、村每月至少报送一篇法律援助工作信息。

                     

                            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

                                                O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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