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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19-0059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10-10
发布机构 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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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各站(办)所、企事业单位:

    长城中路街道2019年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全国两会、自治区两会精神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认真履职,不断实现法治宣传成效突出、法律保障更加有力、法律服务深化发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促进街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营造文明和谐的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 抓普法,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2. 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对依法治国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提出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4.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放在首位,进一步增强辖区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理念;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以及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5. 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法治宣传工作和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相结合,围绕民生需求,努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紧跟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焦点,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社会救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6.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宣传

  7.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围绕“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主题,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涉毒、涉黑、涉恶问题重点区域为方向,以基层党政干部、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校学生、学生家长和外出务工人员为重点宣传对象,以宣传党和国家禁毒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针政策、工作部署、介绍禁毒法律知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为重点内容,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元旦、春节和春季学生开学等为重点时机节点,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民生的宣传方式,弘扬社会正气,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禁毒工作的浓厚氛围,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8. 加强重点地区和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聚焦扫黑除恶重点地区和行业,紧盯刑事案件高发、涉黑涉恶举报线索集中、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较低的地区,紧盯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娱乐场所、校园等重点行业,深入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9. 加强重点对象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教育。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动态管控和教育矫治措施,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降低其重新犯罪或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的风险。

  10. 加强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认真收集各类典型案例,由浅入深向宣教对象宣传法律政策。

  11. 全面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一是要大力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社会、和谐社会;二是要结合辖区治理“散乱污”企业等问题,开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三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宣传有关居民素质教育的文章和报道。通过大力宣传,充分发挥活动中的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提升辖区居民素质;四是以入户走访排查、“法律进社区”等活动为契机,普及《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积极排查矛盾纠纷,尽早展开调处,使矛盾化解在基层,让居民能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12. 深化“法律八进”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崇尚法治的观念

  13. 认真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日常学法用法,以《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及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14. 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着力提高社区居民、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特别是要做好移民群众的法治观念。通过综治宣传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八”妇女节、“6.25”土地日、“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结合辖区集市宣传活动等有利时机,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5. 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着力提高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严格落实法治副校长,积极打造法治教育课堂,每学期定期开设法治课,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义务教育、遵守社会治安管理为主要内容,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16. 切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着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集中宣传和建立固定宣传阵地等方式,深入到建筑工地、零售批发门点等场所宣传与安全生产、诚信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管理者、经营者、消费者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生产和保障权利的意识。

  17. 带头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着力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坚持定期组织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增强广大干部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在年度考核中,要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鉴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18. 坚持开展“法律进公共场所”活动,着力提高管理人员和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公共场所”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和管理机制,做到信仰人员有组织、有制度、有措施。各站所(单位)互相配合,通过建立法治宣传栏、赠送法律书籍、开展法治讲座等方式,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民族政策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自觉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做遵纪守法公民。

  19. 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20. 深入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牢固树立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加强学法考法述法结果运用。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知识和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工作、化解矛盾,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开展。  

  21. 加强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做好社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为依托,发挥社区资源优势,开设青少年法治专题讲座等,保证青少年在社区内得到良好的法治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使其成为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22. 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履行社区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治教育的职责,不断创新形式,通过法律咨询、图片展览等活动,强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学法用法意识。

  23. 加强弱势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时代市民讲习所、社区活动站,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士等弱势群体的特点,广泛宣传与他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抵制宣传迷信、邪教等非法活动。组织志愿者,协调治安、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办理法律事务,调解纠纷,解决后顾之忧,依法维护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士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4. 抓调解,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全覆盖

  25. 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完善“四张网”建设

  26. 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宁夏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加大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力度,做到标识、名称、文书格式、工作流程等规范统一。

  27. 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主义道德,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的原则,而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不该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需要,完善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建立健全民间纠纷受理登记制度,调解人员回避制度以及调解协议书履行情况跟踪反馈等制度,增强人民调解的公正性。

  28. 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规范化水平,逐步规范协议书的内容及形式。使调解协议书内容、形式符合司法部颁布规章的要求,保证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与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29. 统筹推进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专业行业性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继续推进企(事)业单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联合调解组织、社会组织调解组织、民间特色调解组织等调解组织建设;加快扩容“多调对接”范围,积极探索建立交调对接、医调对接、访调对接等,结合我辖区推广法律顾问制度契机,探索“法律顾问兼任调解员”工作模式。

  30. 加强调解文化建设和宣传,扩大知晓率

    依托“法律八进”和其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及阵地,大力宣传调解文化,积极开展纠纷调处活动,设置人民调解宣传栏,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知晓率。

  31. 抓管抓帮,创新教育,推进特殊人群管理体系全覆盖

  32. 严格监督管理,强化教育改造

  33. 在“两类人员”中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谈心、大矫治、大落实”专项工作。对可能有案底、与相关案件有关联、与涉黑涉恶犯罪人员有联系的,要列入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措施,掌握收集涉案线索信息,做好危险评估和管控措施。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及时与公安机关互通信息,配合处置。

  34. 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开展对扫黑除恶、反邪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行宣传教育,让涉黑涉恶及与邪教有染的社区矫正人员认清危害,真心认罪悔罪,努力改过自新,树立治本安全观。

  35. 树立人性化理念,加强扶助帮困

    以“两类人员”需求为落脚点,实现多元帮困扶助,对于新入矫的社区矫正人员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心理咨询日”, 关注其心理健康,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积极帮助“三无”特困对象与民政部门协调落实低保或给予其他救助;与辖区企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积极沟通协调,组织开展两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推荐有专业技能的两类人员就业;积极协调鼓励、帮助、扶持两类人员自主创业,落实帮扶措施,促进教育转化,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36. 整合可利用资源,加强教育扶助  

  37. 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对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法治、道德和文化教育,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努力减少和消除其消极对抗情绪,激励引导其遵纪守法、自食其力,顺利融入社会。

  38. 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与派出所及时沟通了解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特别是重点帮教对象的情况,一旦发现刑满释放人员有危害社会的苗头,应当及时通报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39. 全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一)根据《金凤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各站(办)所、村(居)及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加强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各站(办)所在落实本部门本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涉及本部门、本行业执法内容的相关法律的法治宣传教育。

    (二)制定计划,坚持业务工作和普法相结合。各站(办)所、村(居)及辖区各机关单位根据街道统一部署和本部门工作需要,制定年度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计划,转“单一执法”为“普执并举”,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的全过程,建立健全执法过程中“法律告知”机制,告知执法依据、违法事实和法律责任。广泛开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活动,通过落实以案释法治度普及法律常识。

    (三)建立普法工作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街道党政领导、机关干部分工包干到村(居)和企事业单位,指导负责村(居)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各项创建活动。

    (四)建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述职报告制度。由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会议,由各站(办)所、村(居)及辖区各企事业就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发挥的职能作用、对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述职,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切实开展。

    (五)实行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将工作纳入年度普法坚持考核体系。考核工作实行平时检查、年终自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将考核结果列入年终干部考核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各站(办)所、村(居)及辖区各机关单位及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努力形成部门、行业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40. 紧抓依法行政工作,树立法治政府形象

  41.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创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辖区法治文化建设。

  42.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法治教育。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治度,重点突出执法队伍,抓好普通工作人员,着力提高公务人员的法治意识。确保学习效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43. 加强执法监督。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的监督,随时接受上级执法监督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4. 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提高决策质量。努力做到凡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凡是涉及重大财政支出的决策、都经过街道党工委会讨论、咨询街道法律顾问、专家风险评估论证、社会及非政府组织公开征求意见、相关部门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力求使各项决策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公众意愿。建立决策归责制,坚持贯彻“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决策失误的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45.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

  46. 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书记、主任,街道各站(办)所、个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47. 积极组织策划。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站(办)所、个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48. 扎实开展工作,认真做好信息汇报和工作总结。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站(办)所、各企事业单位,要在5月15日以前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上报到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所),依照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工作,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并分别于6月30日、11月10日前上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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