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206/2019-00098 文  号 金长中党发〔2019〕140号 生成日期 2019-10-10
发布机构 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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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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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有效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指导规程(试行)》相关规定,现就金凤区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出缺补选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补选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相关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因罢免、辞职、职务终止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应当进行补选。根据金凤区实际,此次补选对象为2019年7月增补到各社区已担任或拟担任居委会成员的社区工作者。

二、时间安排

此次补选工作自2019年9月3日开始,9月20日前结束。选举日为2019年9月17日。

三、补选方式

此次补选采取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直选的方式进行补选。

四、补选人数和条件

(一)补选人数。各社区具体补选人数如下:林湖左岸社区1名,长城花园社区1名,南苑社区3名,保伏桥社区1名,宁安社区3名,五里水乡社区1名,金宇名庭社区2名,紫园社区1名,鲁银社区1名,宝湖社区1名,共15人。

(二)候选人条件。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应从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一定管理和服务能力,认真负责、热心社区工作、群众拥护、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人员中产生。有直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原则上不能在同一社区居委会任职。要切实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和创新社区管理的能力,社区居委会班子中,要以35-50周岁的人员为主体,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其中社区居委会主任年龄不超过50岁,并至少应有1名年龄在35岁以下的成员。鼓励动员社区社团组织、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中的优秀分子参与社区选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不满3年的;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受治安处罚或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3年的;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五、补选工作实施步骤

补选工作在街道指导下,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持。原则上按照先社区党组织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次序进行。补选工作从201993日开始,至2019920日结束。根据金凤区社区居民委员会补选工作时间安排,统一确定为2019917日。

(一)准备阶段9月3日前完成

1.成立工作机构。街道成立社区“两委”补选领导小组(金长中党发【139)、机关干部包居补选社区“两委”成员工作名单(见附件1),具体指导和协调补选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街道制定补选工作方案,并附社区“两委”成员补选缺额统计表(见附件2),于201993日前民政局备案

3.加强宣传培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掌握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补选的意义和目的,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法治观念,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街道组织参与补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选举有关政策法规,熟悉相关政策要求和操作规,提高选举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选举实施阶段(9月3日至9月17日

1.推荐确定候选人(9月14日前完成)

根据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缺额情况,2019年7月增补到各社区已担任或拟担任居委会成员的社区工作者为推荐对象,以与应选人数相等的人数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初步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7天前进行公布。街道办事处对拟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人选按照《村(社区)“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初审,并报组织部、民政局进行联合复审。

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在选举日3天前公布名单,同时公布选举方式、日期、地点,并上报街道办事处补选工作领导小组。

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在公共场所或明显位置,规范张贴有关材料,客观公正地向社区居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有条件的社区可组织正式候选人演讲,并解答居民或代表提出的问题。

2.投票选举(9月17日)

①设计和印制选票。补选选票设计参照换届选举样式,由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补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选票样式,印制符合本社区及补选实际的选票。

选票印制后应当加盖公章并签封,在召开补选会议时,由居民委员会成员当众启封。

②布置补选会场。参加居民代表补选的社区在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的现场设立1个投票箱,直选社区设一个主会场和若干个分会场,不得设立流动票箱。

ƒ选举大会投票。选举大会是补选的主要投票方式,由委员会召集并主持。程序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指导规程(试行)》第五章“投票选举”有关规定执行。

组织投票选举前,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提名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并经选举大会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唱票、计票等工作。居民(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弃权票。居民(代表)自己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投票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应当当众开箱,公开唱票、计票。选举结果由居民委员会当场公布。

④选举有效性确认。参加选举的居民代表超过三分之二,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参加选举的过半数赞成票的始得当选。

⑤当选确认。居民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当选的居委会成员由街道颁发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社区居民委员会将选举结果上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20日前完成)

1.组织检查验收。街道社区“两委”补选组对各社区补选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金凤区补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社区补选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和抽查验收。对未依法依规进行选举的,将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2.总结上报资料。补选工作完成后,街道办事处2019年9月20日前分别向金凤区党委组织部、民政局上报补选结果及总结

六、有关要求

(一)明确选举责任。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居委会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党组织书记必须认真履行本社区选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协调好居委会补选各项工作,确保补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密组织实施。街道格按照金凤区整体部署,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补选工作。根据全面掌握2019年7月增补到各社区已担任或拟担任居委会成员的社区工作者,确保人人通过民主选举,依法依规进入到社区居委会班子。街道办事处拟补选对象情况(附件1)报送金凤区民政局。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落实各环节公示公告,畅通民主渠道。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严禁拉票贿选,严禁打招呼、说人情、疏关系,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补选工作。凡违反规定产生的选举结果,一律无效。

(四)深入分析研究。补选工作结束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结合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针对当前社区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认真分析原因,为今后改进和稳定社区工作者队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中共长城中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

                           201993

 

 

 

 

附件2

社区“两委”成员补选缺额统计表

 

序号

 

补选社区

缺    额

委 员 数

 

补选数

 

补选职务

 

拟推荐补选人姓名

 

1

 

南苑社区

 

4

 

3

两名副主任(其中一名副主任兼副书记)、一名委员

韩艳、刘相文、钟燕华

2

宁安社区

3

3

委员

马琳、毕荣华

崔辉

3

宝湖社区

1

1

委员

邵颖

4

林湖左岸社区

1

1

委员

吴莎

5

五里水乡社区

1

1

委员

李静

6

金宇名庭社区

2

2

委员

刘帅、谭彦红

7

长城花园社区

1

1

委员

丁玲

8

保伏桥社区

1

1

委员

郝雅男

9

紫园社区

1

1

委员

盛居英

10

鲁银社区

1

1

委员

喜金旺

合计

16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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