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在金凤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自治区、银川市及金凤区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公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各级相关文件精神。街道持续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加强政策解读与公众回应,不断强化公开的实效性和覆盖面,为推动阳光政府、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支撑与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
2025年,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在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3条,包含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预决算公开2条、公示公告48条、社会救助11条、安全生产1条、政府公开日3条,街道动态信息49条;12345便民案件1631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收到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长城中路街道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全过程规范管理,为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奠定坚实基础。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细化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层级管理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组织保障坚强有力。街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对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确保各项政务公开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运行管理,制定并完善了从信息收集、内容审核、平台发布到社会反馈、监督评估、依申请公开处理的全链条工作流程。通过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与操作标准,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规范、安全,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高效化水平,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长效、有序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聚焦平台载体优化与功能拓展,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建设,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覆盖面、规范性与服务效能。街道以金凤区统一政务公开平台为主体,充分发挥街道本级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作用,同时规范运营街道及社区政务公开专区、实体公告栏等线下阵地。通过线上线下互补融合,常态化、多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社会救助、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信息,确保群众“看得到、易获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发布信息进行严格的内容审核、保密审查和法律合规性把关,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特别加强了对涉及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筛查与保护工作,确保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准确、数据安全、表述规范。优化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障信息的及时性和科学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领导、科学部署。街道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先后召开多次工作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政务公开和居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问题销号、立行立改。对反馈问题认真对标对表,逐一整改。做到常态化发布信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 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稳步推进,但对照更高标准和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和精准性把握不够到位,政策解读的灵活性、生动性不足,部分公开信息的质量与实效性有待提高。二是公开信息的覆盖面与信息总量仍有拓展空间,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精细化信息需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街道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从以下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深化内容建设,提高公开质量。 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街道掌握的政府信息进行持续、深入的梳理和动态管理。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特别是在重点领域、民生关切方面力求更详实、更及时。严把信息发布质量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多层级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合规,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拓展公开维度,增强服务实效。 在现有公开渠道基础上,积极探索更贴近群众需求的公开方式与载体。着力增加信息公开总量,优化信息分类与呈现形式,努力满足社会公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信息需求。加强政民互动,通过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群众、回应关切、接受监督,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服务效能和社会效益,推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由本机关在此处报告以下事项:
本机关2025年度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与改善、就业稳定、社会救助及财政事权等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制度规范,恪守“涉密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个人信息须保护”原则,不断提升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公开程序规范、流程清晰。以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为模板,加强与金凤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准确界定公开范围,确保每一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都能得到合法、合理、及时、规范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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