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6401110100966919/2023-00194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构: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6-28
责任部门: 金凤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11-09
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阅海集团、海阅公司、国控公司、空间运营公司,市属各派出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全面集中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部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精神和法律法规规定,金凤区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

一、废止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宣布失效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印发《金凤区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135号)

二、关于印发《金凤区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容缺承诺制及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90号)

三、关于印发《金凤区设施农业园区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金政办规发〔2020〕1号)

四、关于印发《金凤区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规发〔2020〕2号)

五、关于印发《银川市金凤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银金政办规发〔2021〕1号)

六、关于印发《银川市金凤区夜市暨占道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银金政办规发〔2021〕2号)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印发《金凤区创业创新奖励扶持贷款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41号)

二、关于印发《金凤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铁腕治污八条》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129号)

三、关于印发《关于发展壮大金凤区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4号)

四、关于印发《金凤区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内生动力提升脱贫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52号)


附件: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