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 000014349116401110100966919/2025-0016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10-14 |
各有关单位:
《金凤区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全流程管理工作方案》已经金凤区五届人民政府2025年第19次(总第7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全流程管理
工作方案
为提升金凤区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水平,保障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公安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进一步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宁文旅发〔2023〕179号)《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银川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流程的通知》(银文旅广发〔2024〕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金凤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坚持服务人民原则,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深化协同联动,全面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确保营业性演出活动平稳有序举办。
二、分级分类审批
1.1000人以下演出:由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协助举办单位在举办地派出所备案,取得备案后至审批服务管理局办理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2.1000-5000人演出:由金凤区公安分局进行活动预审核和安全许可,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和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营业性演出审批许可。
3.5000人以上演出:由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全程协助举办单位向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银川市公安局提交审批材料,申报营业性演出许可、安全许可。举办单位可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一件事”模块,实现材料线上提交、审批进度实时查询。
以上演出人员凡含涉外/涉港澳台的,需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批准予许可决定。
三、大型演出活动审批流程管理
(一)前置预审。活动举办单位在提交营业性演出许可申请前,由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预审及社会风险研判。具体流程如下:
1.预审人数。活动举办单位在确定活动举办场地后,报市公安局审核确定观众人数规模(包括看台、内场具体人数),并报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金凤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明确安保等有关要求,签订书面知晓书。提交资料包括:
(1)活动举办时间、地点;
(2)活动举办场地主要参数、面积、现有座位数量等;
(3)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2.意识形态研判。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将活动内容提交宣传部进行意识形态研判;
3.社会风险研判。
(1)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督促演出举办单位开展风险自评,在传统的人、事、物、场等评估要素基础上,将网上热度、舆情反应、网民评价等网络特征纳入评估范畴,建立线上线下风险综合评估体系;
(2)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对演出内容、主画面、主持词、美陈设计、歌词、是否为“劣迹艺人”等进行研判,并督促举办单位,对可能出现的票务销售、现场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开展自评,形成书面报告并在申请举办前提交;
(3)公安分局根据文旅部门提供的演员名单做好背景核查,督促演出举办单位围绕举办背景、活动规模、具体内容、参与主体、场馆设施等重点指标,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并在安保力量、安全设备、安全容量、应急救援等方面提出具体应对措施。
4.部门会商联审。由分管领导牵头召集宣传、网信、文旅、公安、应急、综合执法、消防救援、交警、住建、自然资源、卫健、市监、发改、工科等部门,进行会商联审,对存在的隐患问题,督促举办单位及时开展整改后,形成风险研判报告,提交至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5.跟踪区市评估结果。根据区市评估风险等级,及时通知申请人可在宁夏政务服务网“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一件事”模块提交申请,协助举办单位进行流程审批。
(二)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举办活动观众达5000人以上、需要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审批,按照审批流程和受理权限办理《宁夏回族自治区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1.申请人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一件事”模块提交申请材料。
2.平台将申请人提交的办件,根据演出所在地,自动推送至相对应权限的审批账号和窗口。审批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申请人到相对应权限的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窗口领取相关证照或批文。
(三)办理大型营业性演出安全许可。举办方于活动举办20日之前提交材料到市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由金凤区公安分局协调市公安局(行政许可处)实施安全许可。
四、演出现场及票务管理
(一)票务信息与销售管理
1.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督促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销售平台将大型演出活动的票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演出项目的名称、演出时间、演出场次、门票数量、票务销售方案、票房收入等信息)实时传输至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大型演出活动票务信息管理。
2.严格执行大型演出活动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
3.进一步提高大型演出活动门票销售比例,演出举办单位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核准观众数量的85%。对其余15%的门票,应当在演出前24小时进行个人信息绑定,做到“实名绑定、实名入场”。
(二)票证与演出内容监管
1.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公安分局要加强对大型演出活动举办方和场地方工作票证的管理,严格控制发放范围,防止工作票证流入市场被非法买卖。
2.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要加强对大型演出活动的实地检查,现场核验演员信息及演出节目内容,严禁擅自变更演员及演出内容,严禁假唱、假演奏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私自在背景画面上投射不当言论、现场设立不当标语等现象进行叫停。
(三)现场安全与秩序监管
1.公安分局要加强大型演出活动现场安全监管,指导演出举办单位强化事前安全评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配足安保人员,配齐安检设备,严格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改正,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2.各单位在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活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可随时叫停活动。对已许可的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活动规模。
(四)多部门综合保障与监管
1.应急、消防、市监以及场地管理部门要指导演出举办单位做好应急预案、消防预案、舞台安全评估、场地安全评估等,在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后,签订场地使用合同。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场地举办的产品(食品)销售等行为进行监管。
2.卫健、发改、工科、交警及场地管理部门要指导协调演出举办单位做好急救、应急供电、信号加强、公共交通等服务保障工作,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场地保障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五、保障措施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配齐工作力量,建立高效服务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举办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保障演出活动圆满成功。要建立全流程安全监管措施,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同时指导举办单位强化事前安全评估,切实守住安全底线,保障活动全流程安全举办。
本方案自2025年11月13日起施行。
附件:1.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流程图
2.金凤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5000人以上服务保障
工作方案
附件1
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流程图

附件2
金凤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5000人以上
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根据《金凤区2025年促进演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工作要求,为做好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文化+演唱会”链条作用,赋能形成新的消费内容和消费场景,不断扩大“塞上湖城魅力金凤”城市品牌形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规范审批与风险管控
1.优化前置预审制度。大型演出活动主办方在提交营业性演出许可申请前,由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观众人数规模预审,联合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分局对社会风险进行评估研判。
2.提请上级部门审批。由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牵头,向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提交《大型演出活动风险评估表》,按照审批流程和受理权限21日之内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办理工作。
3.办理活动安全许可。由公安分局协助主办方,向市公安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7日之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决定。
(二)筑牢安全保障防线
4.场地与设施安全。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指导主办方做好临时搭建舞台(大型、长期舞台由举办公司聘请专业第三方进行检测,出具评估报告)、看台、灯光、监控、消防等设备设施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制定及安全演练等工作,监督举办方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并出具评估报告。场地管理单位做好场地维保,重点排查水域、高空设施等安全隐患。
5.现场秩序维护。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审定主办方安保方案,在演出前后及期间部署警力,重点维护入口、出口、舞台周边及活动现场周边秩序,防止拥挤踩踏、落水等事故;交警一、二大队上报银川市交通管理局负责制定交通管制方案,规划临时停车区,协调警力疏导演唱会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6.消防与应急医疗。消防救援大队指导主办方制定消防方案,并对现场舞台搭建、电路铺设、消防器材配备、疏散通道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并设置消防救援车辆点位。卫生健康局根据演出规模,指导做好现场医疗点位、救护车点位设置,协调辖区医院开通“演出应急救治绿色通道”。主办方以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足够的救护车辆、医护人员、救援队伍、消杀设备、消杀人员、消杀药品等各类物资。
7.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宣传部、网信办做好演出各阶段的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监测工作,督促主办方配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负面舆情,回应观众、网友的合理意见和诉求。
(三)完善配套服务保障
8.交通服务优化。交警一、二大队负责规划公交直通车、接驳车、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及社会车辆停放点,协调交警部门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开发布;实施柔性执法,演出期间及演出开始结束前后3天内,对外地车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住建交通局负责协调加大连通活动场地与主要交通枢纽的公交发车频次,必要时提供演出场地周边至机场、火车站及市内大型停车场的免费接驳服务,观众凭门票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加强出租车、网约车、“微公交”共享单车调度,加大运力支持。
9.住宿与餐饮保障。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收集辖区酒店空房信息并线上发布,倡导酒店提供“歌迷礼遇”;发布《金凤区美食地图》,引导餐饮企业推出“歌迷专属套餐”,协调商圈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
10.便民暖心服务。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协调主办方设置大件行李寄存点、免费开水供应点、平价水售卖点,储备雨衣、充电宝等应急物品;团委负责按照主办方需求招募志愿者,在入口引导、信息咨询、秩序维护等环节提供服务;鼓励主办方为观众提供“宠粉”伴手礼。
11.电力通信保障。工科局负责协调三大运营商配合主办方在演出活动开始前3天到结束日向游客歌迷发送落地欢迎短信;制定演出现场通信保障方案、应急预案,做好演出期间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主办方及演出场馆加强入场实名身份认证及电子票查验信号传输保障。发改局负责协调供电公司做好演出期间的电力供应保障。
12.加强环境卫生保障。综合执法局加大对场地周边的环境卫生清洁频次,协助主办方设置足量流动公厕、垃圾箱,并做好清洁维护,加强城区环境和公共卫生日常管理。在演出场地外规划市集外摆,对演出场馆周边流动摊贩进行统一管理,确保秩序井然、卫生整洁。
(四)放大消费与宣传效应
13.“一票多享”促消费。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推出“票根经济”专项促消费活动,积极联合核心商圈及特色商业街区,动员组织大型商贸综合体、零售商户、餐饮住宿等重点企业参与,围绕“吃穿游购娱”多元消费场景,凭演出票根享受消费折扣、特色套餐、满减赠礼等专属优惠,实现“一票多享”,推出商圈接驳点,线上联动本地媒体及新媒体资源,发布票根消费电子手册,拓展消费新空间,激发消费新潜能,持续放大“演艺经济”带动效应。
14.加大文旅宣传力度。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密切对接主办方,在演出期间推介旅游线路及打卡点,配合主办方做好观演指南、文旅优惠信息、旅游攻略等发布工作。协调主办方在演出开始前利用大屏播放城市宣传片。结合明星艺人在银行程安排,积极对接策划文旅宣推,借助大型演出活动人气做热做旺文旅消费市场,持续放大“文旅+演艺”综合效益。
15.城市品牌宣传。宣传部、网信办、综合执法局、住建交通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组织和发动全市户外广告资源、媒体网络资源,播放金凤区宣传片及欢迎标语。网信办协助主办单位协调新媒体平台,建立本地网红资源库,邀请网红适时发声,设立并推广“打卡魅力金凤”话题,配合主办单位依据演出艺人行程策划“明星游金凤”宣传活动,引流文旅消费。
(五)规范市场与权益保障
16.打击违规行为。公安分局加大对倒卖演出票证的打击整治力度,全面收集线上线下倒卖炒作票证信息,及时发现加价、变相加价销售票证线索,严打违法犯罪活动。住建交通局协调市交通局加大出租车、网约车运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出租车非法营运和拼客、议价、拒载、绕路等非法违规经营行为。
17.强化消费环境治理。市场监管分局倡导餐饮住宿单位明码标价、合理定价,严禁临时毁约加价等行为;加大演出期间巡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严查餐饮住宿“坐地起价”“不明码标价”等行为。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管理。
18.强化信用监管力度。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协调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照《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对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中存在面向公众销售门票数量低于核准数量85%或者为倒卖门票、买卖演出工作票证提供便利等情形的主办方及票务代理机构,依法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
19.强化诉求处理。大型演出活动前后,主办方要妥善处理涉及票务的相关诉求,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统筹12345热线、12315平台诉求处理,根据自身职能,密切沟通,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意见和诉求答复办理工作。
二、保障措施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公安分局局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团委、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卫生健康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及各相关街道,定期召开协调会,现场解决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联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认真落实议定事项,深入研究问题,制定相关措施,做好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和保障等工作,确保演出活动安全有序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在活动结束24小时内,进行工作复盘,形成专题报告及时报金凤区委区政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