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640111010097053G/2023-00066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构: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7-13
责任部门: 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发布日期: 2023-11-09
关于印发《金凤区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阅海集团、良田镇、丰登镇、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

现将《金凤区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金凤区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全区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宁政办规发〔2020〕13号)精神,为推进金凤区抗震宜居房改造建设,确保农村住房安全符合要求,提高农民住房质量。结合金凤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工作部署,对标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坚持“群众自愿、政府引导、应改尽改、确保质量”的原则,提升农村房屋建筑安全性和宜居性,2020年至2022年分期对金凤区农村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现居住房屋为唯一住房的农房进行改造,着力打造美丽和谐宜居村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评估鉴定,确定改造对象

按照农房抗震性能评估鉴定标准,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良田镇、丰登镇、长城中路街道、阅海集团农场、银川农场上报的6990户唯一住房进行抗震房评估认定,改造对象为良田镇园林村1006户、金星村1229户、光明村826户、园子村六队191户、泾龙村一二队487户、兴源村六八队355户、良田镇范围内其他农户900户,丰登镇和丰村305户、永丰村512户,长城中路五里台新村小康村75户,阅海集团农一、二队257户,银川林场847户,最终以实际鉴定户数为准。

(二)动员申报,确定改造任务

根据自治区农房抗震性能评估要求,为加快推进抗震宜居房建设,两镇及涉农街道要组织村(社区)干部深入农户宣传解读政策,发动住房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农户积极改造建设,引导农户按照规划自愿申请改造,并签订协议,经村(居)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同意,逐级申报、公示确定年度改造任务,优先确保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危房户列入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对6990户中符合改造条件的农户唯一住房进行逐村逐户评估鉴定,于7月30日前完成调查、评估、鉴定、核实,建立农户“一户一档”住房档案。对未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农房,进行张榜公示、统一编号、建立台账、载入档案,在抗震宜居农房信息管理系统(APP)中精确定位、标注、录入现状图和评估鉴定改造信息,作为改造基本依,同时评估认定花名册由涉及的村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存档。申报列入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政策支持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一是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要求的及人均住房面积达不到住房最低标准13平方米的;二是具有本地农村户籍的农户;三是现住房是唯一住房。以下情形不列入支持范围:另有符合抗震设防要求自有住房的;近年来享受政策实施了危窑危房改造或移民搬迁,且住房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以及今后新增“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危窑危房改造、计划实施移民搬迁,拟按相应政策申请支持的;已享受城镇棚户区改造等中央资金支持政策的;国有土地上住房;突击分户、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近期规划撤并村庄内在原址加固改造翻建房屋、不执行法定规划安排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支持补助条件的。

(三)组织验收,确保及时销号

改造建设工程竣工后,要指导农户及建筑工匠、施工单位或统建单位履行各方主体责任,按照要求自行竣工验收,提交 《竣工验收备案书》。由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会同相关部门、镇村逐户进行备案复查,验收合格后上报自治区技术指导组进行核查,自治区验收合格通过农户“一卡通”账户全额兑现补助资

金,并在改造台账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 ( APP)中进行销号。

三、工作目标

根据《全区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宁政办规发〔2020〕13号)精神,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现居住房屋为唯一住房的农房进行改造,金凤区计划利用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时间逐年分批对达不到抗震宜居的房屋进行改造。

(一)2020年改造目标

金凤区现已鉴定出的一般农户危房及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共计321户,因不符合危窑危房改造政策未列入2020年危房改造任务,现列入2020年抗震宜居房改造任务(需原址翻建的113户,需加固改造的208户。其中未享受过危房改造政策的262户,需原址翻建的91户,需加固改造的171户;其中已享受过危房改造的59户,需原址翻建的22户,需加固改造的37户),坚持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对评估认定的D级房屋优先改造,对不改造的D级房屋由两镇负责拆除或劝导搬离确保不住人。

(二)2021年、2022年改造目标

2020年抗震宜居房改造任务完成后,对评估认定需改造的其余农户房屋计划在2021、2022年两年内完成改造,确保金凤区农村房屋建筑安全性和宜居性。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金凤区农村危房改造顺利实施,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良田镇、丰登镇、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阅海集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凤区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具体负责农村抗震房改造工作的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负责房屋等级评定、聘请专业监理公司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图纸设计、施工技术指导;对接住建厅做好年度任务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建立改造台账及一户一档档案。

(二)丰登镇、良田镇、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组织乡村干部深入农户宣传解读政策,发动住房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农户积极改造建设,引导农户按照规划自愿申请、签订协议,组织村 (社区)两委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同时组织村镇两级公示,向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上报改造名单;配合住建部门做好抗震房鉴定、改造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农户申请、个人信息、公示资料收集,建立一户一档纸质档案,负责抗震房改造及改造后的房屋厕所改造。

(三)自然资源局:负责改造房屋用地核准工作,确保改造房屋不占用耕地。

(四)财政局:负责协调抗震房改造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五、改造建设方式

按照农户自建形式,采取以下方式改造建设:

(一)加固改造。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但符合加固改造条件,或有保护价值的,按照抗震宜居农房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加固改造,组织农户自建。

(二)原址翻建。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不具备加固改造条件,或房屋生命周期达到一定年限、加固改造不经济、没有保护价值的,评估认定为加固房屋但农户改造意愿强烈的可在原址就地翻建,组织农户自建。

(三)异地迁建。对规划调整合并或需优化布局的村庄,以及在地震断裂带、滞洪泄洪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其他不适合建房区域,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按照集镇、村庄规划和宅基地管理要求,可就近在本村本乡或其他乡村异地选址新建,组织农户自建。

(四)房屋置换。对有以旧换新、由远挪近等需求的,可购置城镇或保留村庄内经鉴定符合抗震设防标准的空置楼房、农宅、校舍、村部房屋等进行改造,降低改造建设成本,避免资源资金浪费。

六、建设标准

(一)结构安全。严格落实上下圈梁、构造柱、三七墙等8度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勘察选址、结构设计、选材用材、地基处理、主体构造、部件连接、竣工验收等符合抗震规范要求。

(二)风貌乡土。维护原有地形地貌、自然景观、田园风光,传承创新红砖、红瓦、挑檐等不同地域传统农房建筑色彩形态样式,融合利用乡土材料、新型材料和传统工艺手法、现代建造技术,设计建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房屋。

(三)功能适用。推行厨房、客厅、卧室独立设置房屋布局,配套建设室内水冲式厕所,完善人畜分离、庭院经济发展、储物停车附属用房、简易多样围墙大门等院落实用功能,配套水、电、路、通讯、网络、绿化亮化、垃圾污水治理等设施。

(四)成本经济。坚持就地取材、就近选材,充分利用当地材料,优先选用本地建筑工匠,鼓励群众自身参与、互相帮工。建筑面积与家庭人口生产生活需要相匹配,高度原则上为一层,最多不能超过两层,最大限度节约建房支出。

(五)绿色环保。推广保温隔热等新型环保墙体、屋面材料和技术,推广多腔塑料型材、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等门窗,推广被动式太阳能暖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等建造方式,推广节水、节电、清洁采暖供热等新技术新产品,建设节能、降耗、无污染绿色建筑。

七、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确保质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县级领导包两镇及涉农街道、两镇及涉农街道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和抓质量、抓进度、抓重点的“三包三抓”工作责任制,形成上下联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镇(涉农街道)、村(社区)、户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新建房屋全部在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不得占用耕地,远离地震断裂带、河道、崖面和地质灾害区,确保避风向阳、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严格按照抗震设防、审批规划和施工图纸要求组织施工。

(二)多方筹措资金。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按照加固改造每户1.2万元,原址翻建、2020年6月3日以后异地迁建及房屋置换的每户2万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助,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含中央补助资金)与县(市、区)财政按7∶3的比例分担。剩余不足部分需充分发挥农户主体作用,动员农户积极自筹资金、投工投劳、相互帮工改造建设,拓宽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筹资渠道。

(三)严格用地管理。落实“一户一宅”宅基地管理规定,加固改造、原址翻建房屋严格控制在原有宅基地范围内,宅基地面积不足标准和确需超出标准的部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禁止未批先建、违规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等行为。异地迁建的,迁入地与迁出地建设用地指标置换,迁入地尽量利用既有宅基地、村庄居住区内空地及其他空闲建设用地,需要占用农用地的,按照规划和法定程序调整、报批。房屋置换的,连同宅基地一同置换。迁出地农户搬迁后,原有宅基地由丰登镇、良田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收回再利用,原危旧房屋、院落拆除清理,并组织验收,做到金凤区内宅基地总量“占补平衡”。

(四)统筹规划。结合村庄布局调整优化、“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美丽乡村建设、空心村治理等工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合并、整治改善”五类村庄,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确定抗震宜居农房改造方式、建设选址、建造标准、建设风格、推进时序、资金补助等事宜,迁建房屋优先向规划中心村、保留一般村集中,确保村容村貌整齐有序。

(五)加强监管考核。建立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机制,堵塞漏洞,严肃纪律,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加强补助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六)深入宣传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有关政策、标准、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两镇及涉农街道干部、工作人员、农村工匠等人员培训,及时总结、宣传改造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和推广一批先进典型、样板工程,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七)跟踪督办提高效率。将抗震宜居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团结协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年底前全部竣工。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具体负责抗震房改造工程建设及质量。

附件:关于抗震房评估与危窑危房认定标准说明


附件: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