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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6-100/2017-4777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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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11-23 |
责任部门: |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7-11-23 |
名 称: | 关于成立金凤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市属各派出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金凤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金凤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会勇 金凤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学礼 金凤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刘鲜兰 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副主任
王永志 金凤区教育局局长
张艺博 金凤区民政局局长
窦丽英 金凤区财政局局长
王 玫 金凤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 辉 金凤区林业局局长
高 亮 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局长
贺兴瑜 金凤区农牧水务局局长
李宝玉 金凤区工业集中区服务中心主任
陈警保 丰登镇人民政府镇长
徐方远 良田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彬 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祁世荣 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波 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世思 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娟 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 刚 宁夏海阅资本运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唐建军 银川阅海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金凤区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当辖区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金凤区财政局,窦丽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债务风险日常监控、定期报告、组织提出债务风险应急措施方案及办公室日常工作。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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