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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6-100/2018-74046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构: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10-30
责任部门: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0-30
名 称: 关于印发《金凤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凤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阅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海阅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市属各派出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金凤区建筑工程标准化管理,有效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和大气质量,现将《金凤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30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

 

    为有效控制金凤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和大气质量,进一步加强金凤区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控的标准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优化城市环境,创造群众良好生活环境为目的,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和银川市“绿色、高端、和谐、宜居” 城市发展理念, 将环保和文明施工纳入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整治管理,建立健全约束激励机制,着力解决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问题,全力打好扬尘治理攻坚战, 为加快“五城五区”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从严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落实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要求,坚决杜绝扬尘,保障“6个100%”达标。

三、工作职责

(一)金凤区建设交通局。一是统筹协调金凤区各相关职能部门、镇、街道及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对辖区的建筑工地标准化落实进行督导;二是负责对各工长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的岗位培训,指导建立建筑工地台账;三是认真落实工长制,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进行日常检查,负责监督各建设、施工单位标准化工地建设,督促企业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和完善“6个100%”措施;四是建立每周五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通报机制,对本周各工长开展建筑工地检查、工作落实情况通报;五是协调银川市住建局对扬尘污染治理不力、拒不配合整改的建筑工地督导整改和行政处罚。

(二)各镇、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是摸清辖区建筑工地底数,并上报建设交通局汇总;督促工地负责人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和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二是与智慧金凤平台对接,发现问题严重的建筑工地,第一时间上报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并及时上传智慧金凤平台,同时监督企业对问题彻底整改;三是与建设单位签订《金凤区建筑工程扬尘防控目标责任书》,对“6个100%”要求进行具体明确,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金凤区拆迁办。一是督促辖区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拆迁工地施工企业按要求编制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方案、扬尘治理方案,并向属地镇、街道办事处、建设交通局及时报备;二是辖区内新建项目在交付土地前,由拆迁办负责督促企业,由企业提供其与属地镇、街道办事处签订的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责任书,并报拆迁办、建设交通局备案。

(四)金凤区综合执法局。一是负责加强执法监督,依法依规做好建筑垃圾、渣土拉运许可证的发放审批;二是联合交警、路政等部门对违法拉运渣土的企业、车辆进行处罚;三是督促建筑工地将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纳入“智慧金凤”平台;四是协助建设交通局对严重违规的建筑工地进行强制停工;五是在辖区内建筑工地未向金凤区建筑工地上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扬尘治理方案,以及拆迁办未办理相关土地手续前,不予办理渣土拉运手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