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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6-100/2019-00029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构: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1-22
责任部门: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1-22
名 称: 关于印发《金凤区开展规范“文明养犬”行为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金凤区开展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
文字解读: 《金凤区开展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金凤区开展规范“文明养犬”行为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政府团体,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阅海集团,海阅公司,市属各派机构:

  《金凤区开展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经金凤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1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开展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银川市市容卫生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规范文明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控制犬类伤人、犬类扰民和动物检疫,金凤区结合实际,在限养区内开展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规范管理、强化监管、文明养犬”为指导,以解决市民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为突破口,以“管理犬、先管人”为目标,坚持“宣传为先、整治跟后,办证为主、收容为辅”的工作原则,通过在限养区内开展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促进广大市民和养犬人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维护广大市民和养犬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和谐、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成立规范文明养犬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长:李    金凤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王    金凤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员:贺兴瑜  金凤区农牧水务局局长

汪生平  金凤区卫计局局长

郎随永  金凤区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李石珍  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书记

    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昕洋  金凤区宣传部副部长

王泽深  金凤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规范文明养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金凤区综合执法局,王玫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

三、整治范围与目标

(一)整治范围。南绕城以北、北绕城以南、唐徕渠以西、包兰铁路以东(除两镇)的城市区域。

(二)工作目标。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一是限养区饲养禁养犬(烈性犬、大型犬)问题;二是无证养犬和狂犬、遗弃犬问题;三是遛犬不拴犬链、不戴嘴罩问题;四是遛犬不清理粪便问题;五是携犬出入公共场所扰民、污染问题;六是养犬影响邻里生活的问题;七是不服从犬类管理、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问题。

四、整治分工

(一)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协调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组织开展考核和监督,并协调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形成综合整治合力。负责准养犬只的登记、办证工作,并通过走进小区设置宣传点,免费发放束犬链、嘴套等犬类用品,积极推进试点小区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等各项工作,加强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的宣传引导。对限养区内违法养犬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对禁养犬、狂犬、野犬、遗弃犬的清理、公示等工作;负责处理片区内犬类投诉和举报电话。

(二)宣传部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报纸电视)等多种宣传手段,强势宣传,营造氛围。

(三)公安分局负责对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农牧局负责犬类免疫的管理和疫病的防治。

(五)卫计局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统一供应、接种,诊治、登记被犬伤害者。

(六)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犬类经营场所经营状况的调查处置工作。  

(七)物业服务管理中心督促各物业公司积极配合各街道、社区做好养犬情况摸底工作,对辖区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劝导。

(八)各街道、社区等单位配合相关部门对片区内违法养犬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实施步骤

整治时间:2019年1月8日—5月31日

(一)宣传阶段(2019年1月8日-1月25日)

各街道、社区在小区、广场、公园等人群集中区及宠物医院、商业中心进行宣传,免费发放束犬链、嘴罩等犬类用品和宣传资料,鼓励市民参与规范“文明养犬”行为活动,遵守“文明养犬”有关规定,并对违规养犬,严重影响市民安全和生活的行为进行曝光。

(二)集中规范阶段(2019年1月26日-4月30日)

主要针对市民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遛犬不束犬链外出、不及时清理犬类粪便的行为实施严管重罚,对“犬患”问题突出的小区、路段、广场等区域,集中开展规范工作。解决一批市民关注、反应强烈的重点区域;曝光、处罚一批违反养犬管理规定、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影响的养犬人以及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行为;犬只伤人的,养犬人、管理人或者有过错第三人应当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并依法赔偿受害人的其他相应损失。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4月30日-5月31日)

集中力量对前期重点规范的区域实施“回头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携犬外出不束犬链及犬只外出随地便溺犬主不及时清理的不良行为,依据条例实施处罚或采取曝光等手段给予惩戒,达到“惩戒一起、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要以此次落实《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为契机,全面规范我市文明养犬管理的各项工作,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巩固规范成果。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区域要进一步加强规范,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对因各种因素未登记上牌的犬类及时予以办证。

(四)检查验收阶段  

  由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对规范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考核验收,以量化考评的形式实施考核,成绩纳入金凤区城乡环境长效考核指标体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从规范“文明养犬”行为是事关社会和谐、事关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犬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层层动员发动、时时宣传引导,强化检查指导监督,加大经费、装备、人员的投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明养犬。各街道、社区要采取入户宣传、新闻媒体宣传、举办文明养犬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倡议书等方式,广泛宣传《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章,倡导依法、文明、科学养犬。要联合举办“文明养犬”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深入宣传,营造浓烈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支持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深入调查摸底,建立清单台账。各街道、社区要在综合执法中队队员、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对辖区内养犬总数、饲养犬类、养犬人等情况逐户进行摸底并建立管理台账。于1月25日前将摸底台帐纸质版盖章送至金凤区综合执法局综合办公室2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fchengguan@126.com)。在调查过程中,注意收集广大市民对犬类管理的建议以及对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的工作意见。

(四)强化巡查整治,集中清理规范。各相关责任部门要集中力量整治违规养犬重点区域及个人饲养禁养犬行为。要注意发现、制止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不束犬链、随地便溺等管犬不力行为。对于群众反映的违规养犬行为的举报、投诉,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受理,做好记录,迅速处置,妥善处理,及时上报。要吃透政策精神,既要坚持人性化管理,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又要注意灵活运用政策,坚决防止简单粗暴,避免激化矛盾。

(五)加强信息汇总,及时总结上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于1月18日前报送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联络表至金凤区综合执法局,每周五报送一次工作动态,每月末报送一次月小结,于5月24日前报送规范工作总结,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联系人:马永佳  电话:5013131

  电子邮箱:jfchengguan@126.com

  

附件:1.《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联络表》

2.《金凤区养犬情况摸底排查台帐》



一图读懂链接:《金凤区开展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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