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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6-100/2019-000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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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01-23 |
责任部门: |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01-23 |
名 称: | 金凤区关于做好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通知 |
为切实做好金凤区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认真落实解决好赵会勇区长于2018年12月调研镇、街道工作时反映的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化解基层矛盾,促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化解问题的范围和内容
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村集体清产核资、债权债务、旧城改造及“口粮房”建设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账目准。
二、成立化解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清理化解工作组织领导,成立金凤区历史遗留问题清化解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会勇 金凤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 涛 金凤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副区长
刘学礼 金凤区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范 军 金凤区人大党组副书记(常务)
熊建丽 金凤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窦丽英 金凤区财政局局长
于建华 金凤区审计局局长
高 亮 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局长
贺兴瑜 金凤区农牧水务局局长
孙 刚 金凤区海阅公司董事长
甘小兵 金凤区拆迁办主任
马 力 金凤区国土分局局长
陈警保 丰登镇镇长
徐方远 良田镇镇长
李石珍 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李 彬 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波 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 震 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钰 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化解办),办公室设在金凤区财政局,窦丽英同志兼任化解办主任,顾建军同志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化解办负责统筹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工作及具体日常工作。由金凤区财政局以政府服务方式,聘请2名专业财务人员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三、具体实施步骤
化解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8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梳理排查阶段(2月18日—3月30日)。各镇(街道)自行梳理本单位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村集体清产核资、债权债务、旧城改造及“口粮房”建设等各类历史遗留问题,提供相关原始资料及证明材料,并形成自查报告(附资金拨付、会议纪要等相应证明资料)报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凤区财政局,联系电话5035214)。
(二)汇总核实阶段(3月31日—7月31日)。化解办对各镇(街道)上报材料逐一进行审核,整合同类问题、核准账目信息、审查证明资料,形成综合自查报告后,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审核。
(三)审核上报阶段(8月1日—8月31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对综合自查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并根据不同情况研究提出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建议,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报金凤区政府研究。
四、有关要求
1.各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具体负责本区域专项化解工作,并派专人负责协助做好问题排查和资料收集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上报相关资料,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2.财政局、审计局、建设交通局、农牧水务局、国控公司、国土资源分局各抽调1名熟悉情况、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协助清理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镇(街道)提供资料进行逐项梳理核实。
3. 各单位要按照区长调研时所反映的问题清单,逐条进行梳理化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有效开展,确保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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