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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6-100/2019-00030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构: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1-23
责任部门: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1-23
名 称: 金凤区关于做好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通知

金凤区关于做好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金凤区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认真落实解决好赵会勇区长于2018年12月调研镇、街道工作时反映的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化解基层矛盾,促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化解问题的范围和内容

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村集体清产核资、债权债务、旧城改造及“口粮房”建设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账目准。

二、成立化解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清理化解工作组织领导,成立金凤区历史遗留问题清化解工作组,成员如下:

 长:赵会勇  金凤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    金凤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副区长

刘学礼  金凤区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金凤区人大党组副书记(常务)

熊建丽  金凤区政协副主席

 员:窦丽英  金凤区财政局局长

于建华  金凤区审计局局长

   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局长

贺兴瑜  金凤区农牧水务局局长

                金凤区海阅公司董事长

甘小兵  金凤区拆迁办主任

   金凤区国土分局局长

            陈警保  丰登镇镇长

            徐方远  良田镇镇长

            李石珍  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化解办),办公室设在金凤区财政局,窦丽英同志兼任化解办主任,顾建军同志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化解办负责统筹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工作及具体日常工作。由金凤区财政局以政府服务方式,聘请2名专业财务人员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三、具体实施步骤

化解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8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梳理排查阶段(2月18日—3月30日)。各镇(街道)自行梳理本单位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村集体清产核资、债权债务、旧城改造及“口粮房”建设等各类历史遗留问题,提供相关原始资料及证明材料,并形成自查报告(附资金拨付、会议纪要等相应证明资料)报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凤区财政局,联系电话5035214)。

(二)汇总核实阶段(3月31日—7月31日)。化解办对各镇(街道)上报材料逐一进行审核,整合同类问题、核准账目信息、审查证明资料,形成综合自查报告后,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审核。

(三)审核上报阶段(8月1日—8月31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对综合自查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并根据不同情况研究提出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建议,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报金凤区政府研究。

四、有关要求

1.各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具体负责本区域专项化解工作,并派专人负责协助做好问题排查和资料收集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上报相关资料,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2.财政局、审计局、建设交通局、农牧水务局、国控公司、国土资源分局各抽调1名熟悉情况、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协助清理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镇(街道)提供资料进行逐项梳理核实。

3. 各单位要按照区长调研时所反映的问题清单,逐条进行梳理化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有效开展,确保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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