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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6-100/2019-0006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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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04-25 |
责任部门: |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04-25 |
名 称: | 关于印发金凤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购买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图文解读: |
一图读懂《金凤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购买实施方案》 |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阅海集团,市属各派出机构:
《金凤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购买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
购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拓宽建档立卡群众就业渠道,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置公益岗位,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精准脱贫系列讲话精神,严格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金凤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总体要求,细化完善年度脱贫任务,明确政府提供公益性岗位具体措施,扶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近就业增收,为脱贫攻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用工对象
1.扶贫公益性岗位用工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首批主要解决尚未脱贫的贫困户家庭人员。
2.用工对象必须是因年龄或身体原因,虽具有一定劳动能力但无法实现稳定务工就业、共同生活的家庭其他成员无稳定收入、未发展温棚产业和养殖业的建档立卡家庭成员。
3.无劳动能力或通过政策兜底救助的人员不在用工对象范围内。
三、岗位设置
1.农村类:主要从事村庄治安巡防、护林、护路、河湖巡查、秸秆禁烧巡查及其他村级公共服务。
2.城市类:主要从事社区治安巡防、小区环境卫生巡查、无物业小区保洁、文明劝导及其他社区公共服务。
四、用工程序
由符合用工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向所在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村、社区对申请人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报所在镇、街道审核,根据用工指标初步确定用工对象,并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结束后,村、居登记造册、安排上岗,报金凤区扶贫办备案。
五、用工年限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用工期限为2019年4月-2021年4月。
2.待遇按照农村环卫工人工资补助标准(800元/月)支付。
六、资金来源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资金先期使用自治区、银川市相关扶贫资金,不足部分由本级政府财政承担。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公益性岗位人员筛选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所在村、社区做好人员筛查、审核和使用,确保将无稳定收入且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就业,帮助贫困家庭实现稳定脱贫。
(二)做好日常管理。坚持“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实行实岗实名制登记,良田镇、丰登镇和长城中路、黄河东路、满城北街三个街道为政府公益性岗位购买服务工作的责任单位,要指导各村居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管理、使用、考核和补贴发放。各镇、街道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严格用工对象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请销假制度,要为用工对象购买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同时,要严防挂岗、冒名顶替等行为出现。
(三)强化监督检查。金凤区扶贫办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人员到岗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出现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行为的,将及时上报区政府,提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分配表
附 件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分配表 | |
镇(街道) | 公益性岗位人数 |
良田镇 | 16 |
丰登镇 | 5 |
长城中路街道 | 3 |
黄河东路街道 | 2 |
满城北街街道 | 4 |
总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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