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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6-100/2019-00062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构: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4-26
责任部门: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4-26
名 称: 关于印发《金凤区2019年自治区脱贫攻坚地方债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金凤区2019年自治区脱贫攻坚地方债资金使用计划》
一图读懂 《2019年满城北街街道整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金凤区2019年自治区脱贫攻坚地方债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阅海集团,市属各派出机构

    《金凤区2019年自治区脱贫攻坚地方债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22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2019年自治区脱贫攻坚地方债资金使用计划

 

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自治区脱贫攻坚地方债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开办发[2019]5号)要求,结合金凤区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金凤区2019年自治区脱贫攻坚地方债资金使用计划。

一、资金来源

2019年,自治区脱贫攻坚地方债资金下达金凤区2000万元。

二、资金分配原则

坚持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围绕脱贫攻坚年度任务,紧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资金使用精准,效益明显。2019年自治区脱贫攻坚地方债资金主要投向贫困村脱贫出列,重点用于扶贫产业发展和贫困村基础社会建设。

三、资金分配计划

(一)产业发展资金

1.排资金800万元,支持丰登镇围绕脱贫攻坚任务,培育和壮大贫困村特色优势产业。其中丰登镇润丰村“十三五”生态移民精准扶贫农业产业园区资金350万元,用于特色产业发展;丰登镇润丰村设施温棚园区扩建项目资金300万元,建设设施温棚140亩;和丰村设施温棚园区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建设设施温棚120亩;和丰村肉牛养殖场扩建项目资金50万元,建设牛棚3000平方米。

2.安排资金200万元,支持良田镇围绕脱贫攻坚任务,培育和壮大贫困村优势特色产业,重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口粮棚”园区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

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安排资金800万元,拨付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通过整合资金用于实施良田镇金星村、光明村、园林村、植物园抗震农宅及植物园新二村安全饮水工程。

(三)提升脱贫质量资金

1.安排资金90万元,重点用于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内生动力政策补贴,其中设施温棚种植种苗补贴资金60万元,脱贫示范户、光荣户、移风易俗文明户政策奖补资金30万元。

2.安排资金110万元,用于金融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及劳务移民购买“扶贫保”。

四、加强项目管理

(一)完善项目方案。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年度扶贫项目,在接到金凤区下达本次资金分配使用计划文件后15日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送金凤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局备案。

(二)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审批程序,严格审核,对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可操作性和真实性负责。扶贫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不得自行扩大和缩减项目范围、规模、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完善报批手续,否则按挪用挤占扶贫资金处置。

(三)加强项目跟踪监测。定期开展对扶贫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的跟踪监测和检查,项目竣工后,按照程序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对照项目立项审批内容和实施方案严格验收,出具由验收人员签字的验收报告,确保验收结果真实、规范。

(四)加强档案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扶贫专项资金管理档案,包括项目申报备案资料、项目实施过程资料、项目验收资料以及财务资料,做到一个项目一套档案,分年度分类别留存,便于查阅。

强化资金管理

(一)严格按规定使用管理资金。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2017]637号)文件规定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要设立专户专账,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报账制,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做到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始终不脱离财政轨道。

(二)落实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制度。认真落实“三级公开、三级报备”制度,扶贫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镇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和绩效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主体要留存相关公示公告影像资料备查。

(三)强化跟踪监督查处力度。各相关单位要全面加快项目实施和验收进度,确保及时拨付、支付资金,形成实质性支出,防止以拨代付,杜绝资金闲置和浪费。要落实各级资金监管责任,加强对项目资金计划执行、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审计、监察和财政等部门定期进行专项审计和随机抽查,加大查处力度,集中力量解决资金使用不规范、闲置浪费以及与脱贫攻坚连接不紧密等问题,从严查处挤占挪用、截留贪污、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违规违纪行为。


一图读懂链接:《金凤区2019年自治区脱贫攻坚地方债资金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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