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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6-100/2019-00092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构: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7-10
责任部门: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7-10
名 称: 关于印发《金凤区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运行方案》的通知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金凤区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运行方案》

关于印发《金凤区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运行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阅海集团,海阅公司市属各派出机构

    现将《金凤区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运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2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运行方案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验收评分细则的通知》(宁政服发〔2018〕30号)及《银川市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意见》要求,结合金凤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指导,以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为重点,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现“一门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目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审管分离原则。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相统一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实行行政审批和后期监管分离,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审批部门对审批负责,行政监管部门对审批后的监管负责。

(二)精简效能原则。在现有机构编制总量内,调整优化审批服务管理组织结构,实行“编随事转、人随事走”,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审批体制。

(三)应进必进原则。实现政务服务全覆盖,将权力清单中行政审批、行政确认及其他类事项,原则上全部集中到审批服务管理局办理。

(四)统筹推进原则。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与“多规合一”、并联审批改革等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切实把握好改革的方向、要求、力度和进度,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

三、主要任务

(一)理顺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保留金凤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参公事业单位),将政府各部门行政许可权集中交由审批服务管理局行使,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二)划转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划转的行政职权事项(共131项,其中行政审批108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类别21项)(详见附1),并按照自治区、银川市“放管服”工作改革要求,将已在政务大厅办理的19项“三级四同”公共服务事项(详见附2)划转到审批服务管理局集中办理,其余事项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逐步划转。

(三)内部岗位设置和职数配置。按照《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规定》,审批服务管理局设综合办公室(监察、财务、统计、收送件)、勘察室、审批业务室审批一室负责文体、卫健、教育业务划转事项;审批二室负责民政、人社、医疗保障、就业、残联业务划转事项;审批三室负责建设交通、城市管理业务划转事项;审批四室负责经发、应急管理、农牧、水务业务划转事项)、8个行政职权事项综合受理窗口5个公共服务事项综合受理窗口1个综合引导台。

配备43名工作人员。其中局领导1正2副共3人后台办公室4名,勘察室4名,4个审批业务室16名,14个前台窗口16名(配比1:1.2)

(四)人员划转和管理。根据“人随事走”的原则,将各单位负责审批事项工作的8名工作人员划转到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后台审批工作将现政务大厅服务的事业参公编制6名、复转军人身份1名、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三支一扶2名共14名工作人员划转到审批服务管理局(详见附件3以上人员中事业身份编制的暂放原单位,待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统一划转至相应机构,由审批服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并统筹安排。划转工作人员的工资关系、办公经费、考评、党组织关系全部划转至审批服务管理局管理,并提高窗口单位优秀等次比例。现进驻金凤区审批服务大厅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公安分局等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保持人员稳定,享受服务大厅人员考评政策,接受审批服务管理局的考评管理。

(五)加快办事流程缩短办结时间。审批服务管理局将划转后的行政职权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受理,优化办理流程,科学调配人员,加强考评管理,缩短办结时间建立审批信息联通联动机制,将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的信息实时转送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确保“一批就管、审管同步”。各行政监管部门要将监管信息及时反馈审批服务管理局。

(六)加强工作经费保障。为保障各类事项正常运转,划转人员工作经费划转至审批服务管理局管理,购置配套办公设备、勘验交通费用等经费,由审批服务管理局报政府审定。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10日)

制定《金凤区行政职权划转至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目录清单》。

(二)实施阶段(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30日)

1.按照改革要求,各有关部门将职能归并集中到位,工作人员调整新增到位,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划转到位。事项划转后,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原业务单位不再承担行政审批权,原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和业务印章统一交到金凤区政府办公室封存,无行政审批专用章及划转的公共服务事项不再使用原行政公章,同时启用“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2.在事项划转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确保与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做好业务衔接工作,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专用网络系统对接、专用电脑和密钥等固定资产的移交和涉及行政审批的证照、证书的交接工作,确保职责划转工作顺利进行150项事项(含行政职权事项131项,公共服务事项19项)中原部门已受理的必须于2019年6月30日前办结;因各种原因未办结的,需做出书面说明,将未办结事项的受理资料等要件移交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3.对于依据相关规定必须实地勘验的事项,相关业务局需委派1名相关事项专业技术人员配合审批服务管理局做好审批的联合勘验及评审工作。对于专业技术性强的事项仍需由相关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的,通过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流转到相关部门,经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流转到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结果盖“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4.审批事项划转后,各有关部门接收到的涉及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以及上级部门涉及审批业务的各类文件,要及时抄送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便于工作的衔接配合。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30日)

组织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金凤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经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金凤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形成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合力。

(二)落实改革措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金凤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树立大局意识,工作中密切配合,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确保改革试点阶段审批不断档、标准不降低、服务不断线,审批服务管理局按新的体制机制正式运行。

(三)强化督导考核。金凤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部门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需由相关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的事项,建立限时办结红黄牌预警监督机制,限期最后一天亮黄牌、超期亮红牌处理,并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对改革措施落实不力、行动迟缓、工作不配合或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把督查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

附件:1.划转行政职权事项目录清单

2.划转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3.划转工作人员名单


一图读懂链接:《金凤区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运行方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