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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6-100/2020-0022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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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10-26 |
责任部门: |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
名 称: | 关于印发《健康金凤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阅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海阅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市属各派出机构:
现将《健康金凤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健康金凤行动实施意见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健康宁夏行动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9〕36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银川行动实施方案(2020—2030)的通知》(银政办发〔2020〕77号)精神,结合金凤区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统一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全面贯彻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转变,为辖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普及知识、提升素养,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推动健康金凤行动有序实施。
(三)总体目标。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金凤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居于银川市中上水平。到2030年,金凤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升,影响居民健康主要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及时就医、食品安全、合理用药、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紧急救援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开展健康科普活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职责。鼓励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利用健康教育基地、咨询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对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健康科普信息进行监测,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崇尚健康用餐理念,开展“公筷公勺”推广专项行动。到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1%以上;到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医疗保障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普及中国居民膳食科学知识,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加强重点人群和家庭营养与膳食指导。鼓励全社会参与“三减三健”活动。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提高家庭普及率。加强食品企业营养标签知识指导,指导消费者正确认读营养标签,提高居民营养标签知晓率。鼓励生产、销售低钠盐,并在专家指导下推广使用。鼓励食堂和餐厅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定期对管理和从业人员开展营养、平衡膳食、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制定实施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开展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示范创建活动。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实施移民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到2022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低于2%;到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1%。(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工会、团委、妇联、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市场监管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实施中医养生保健行动。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基本方法,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调理服务和中医特色健康管理。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服务,落实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项目。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能力,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推广,提升中医药健康素养水平。加强中医药养生保健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纳入区域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推动中医养生保健与其他产业融合协同发展。到2022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达到100%,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以上;到2030年,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科协、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教育局、审批服务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市场监管分局)
4.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15分钟健身圈”。弘扬健身文化,倡导科学健身,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建立健全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举办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推进全民健身进家庭,推广普及广播体操,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推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提供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达到92%和95%及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和40%及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分别达到3.6㎡及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3.5名和4名。(牵头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配合单位: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实施控烟行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提倡个人戒烟,家庭无烟,营造无烟文化氛围。加强学校控烟工作,关注青少年吸烟问题,多种形式教育中小学生不吸烟,维护青少年健康。开展无烟学校创建活动,为青少年营造远离烟草的环境。开展无烟机关、无烟企业、无烟医院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在控烟工作中的引领作用。推广无烟社区(村)模式,动员居民广泛参与,打造公共无烟环境。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推进无烟环境建设。规范戒烟服务,强化专业控烟。禁止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和80%及以上;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4.5%和20%;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辖区各级党政机关无烟单位达标率达到100%和持续巩固。(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政法委、工会、团委、妇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市场监管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强化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用人单位将心理健教育融入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多种方式为工作人员提供健康宣教、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社会组织及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到2022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以上;到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政法委、区委网信办、残联、工会、团委、妇联、财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实施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工程,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能力和优生优育服务能力,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做好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出生缺陷儿童的疾病筛查和救治。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4‰以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和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5/10万和10/10万以下,产前筛查率分别达到70%和8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96%和98%及以上;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工会、妇联、残联、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中小学校按规定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做好心理疏导。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实施网络游戏调控措施,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将学生体质健康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内容,与学校负责人奖惩挂钩。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和60%及以上;青少年儿童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到100%;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到100%;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分别达到70%和90%及以上;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分别达到80%和90%。(牵头单位: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委网信办、工会、团委、妇联、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健康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市场监管分局)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提升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能力和职业病防治能力。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加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劳动者年新发尘肺病报告比例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90%。(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工会、妇联、科协、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市场监管分局)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注和关爱老年人。开展以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内容为主的教育活动。发挥家庭医生作用,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健全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局、医疗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实施残疾人健康维护行动。实施国家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推进社区康复,合理配置残疾人康复资源。实施精准康复,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康复机构。到2022年和2030年,残疾预防和康复体系持续完善。(牵头单位:残联;配合单位:工会、妇联、卫生健康局、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持续改善健康环境。
12.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开展道路环卫“以克论净”深度洁净。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持续改善;重点流域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率达到100%和持续改善;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42%、16%和45%、20%以上。(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实施健康村镇创建行动。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广泛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以及健康社区、单位、学校、家庭等健康“细胞”创建活动,建设环境优美、社会和谐、人群健康、服务便捷、富有活力的健康城市、健康村镇;以营造整洁宜居环境、提供便民优质服务、建设和谐文明文化为主要内容,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丰富体育活动和文化活动,绿化硬化美化净化社区环境。实施“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推进农村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和改水改厕,及时增建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完成城市公厕新建、提升改造任务和城市建成区全部垃圾转运站改扩建任务。到2022年和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及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和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和100%。(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爱卫办);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教育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4.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行动。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质量国家、行业和地方强制标准,健全完善食品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和标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设施装备保障,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能力水平,提高食品安全过程溯源管理能力。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到2022年和2030年,食品安全抽检总量合格率达到98%及以上。(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分局;配合单位:区委网信办、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综合执法局、卫生健康局)
15.实施饮用水达标提质行动。落实河(湖)长制,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加大饮用水工程设施投入、管理和维护,加强废弃物分类处置管理。深入开展水污染治理,实施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工程,强化地下水管理和保护,辖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并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监管,保障饮用水安全。到2022年和2030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及以上;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达到国家要求的95%及以上。(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综合执法局、卫生健康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实施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全面推行标准化农业生产,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等污染治理,实施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建立健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种子、种苗、农药、兽药、鱼药、动植物生长调节剂、饲料及其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植物、畜禽产品以及水产品等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测。到2022年和2030年,食用农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达到97%及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和水务局;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
17.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推进慢行线、无障碍环境建设,倡导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座椅,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健全道路交通风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水平。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运行监管能力和安全生产基础支撑。到2022年,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人以下;到2030年,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5人以下。(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配合单位:交警一大队、二大队、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
(四)慢性病防治。
18.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引导居民学习掌握自我血压管理、合理膳食、适量运动、防范脑卒中发生和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等疾病规范管理。提高院前急救等应急处置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分别达到60%和75%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10/10万和190/10万以下。(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科协、财政局、医疗保障局)
19.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居民关注疾病早期发现,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机制。做好基础专业人员培训,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到2022年,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达到15%以上,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25/10万以下;到2030年,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达到30%以上,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20/10万以下。(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科协、财政局、医疗保障局)
20.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加强糖尿病健康知识传播,引导居民了解糖尿病知识,关注个人血糖水平,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实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技术诊疗规范,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为患者开展运动促进健康指导。到2022年,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0%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3%以上;到2030年,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达到60%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医疗保障局)
21.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加强科普宣传,倡导居民尽早关注癌症预防,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加强肿瘤信息收集工作,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提升基层癌症诊疗能力。到2022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达到40%以上,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到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达到45%以上,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财政局、科学技术局、医疗保障局)
22.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强化地方病防控,控制和消除地方病。开展过敏性鼻炎防控工作,有效降低过敏性鼻炎发病率。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定期开展蚊虫消杀,减少疾病媒介传播途径。到2022年和2030年,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强化医疗卫生服务。
23.实施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行动。进一步优化机构规划设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人才培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优化社区(村)医生队伍。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为重点,加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开展特色科室建设。鼓励家庭医生开展特色服务项目,提升家医签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到2022年和2030年,医疗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财政局、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持续提升基层网络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健康移动终端应用,建立互联网在线医疗服务新模式。加强互联网便民服务体系、线上门诊体系、远程诊断体系、慢病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便民服务内容,扩大远程诊断覆盖面,继续优化居民就医全流程服务,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健康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金凤区“互联网+医疗健康”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委网信办、发展和改革局、医疗保障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分局)
25.实施健康扶贫行动。整合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在人才培养、远程服务等方面,采取精准有效的健康扶贫措施,切实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实行分类精准救治。持续做实做细慢病签约服务管理。2022年和2030年,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升,贫困人口大病和长期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贫困地区艾滋病、结核病、包虫病、大骨节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明显加强,贫困地区群众健康素养明显提升。(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扶贫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医疗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发展生命健康产业
26.实施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行动。依托自治区、银川市优势项目资源,推进实施“银川市生命健康发展规划”,以互联网医疗为核心,以“养老养生、生物医药、健康食品”为延伸,以高端精准治疗为突破口,融合旅游、文化、运动、数据、金融等多种业态,打造多维度复合产业链。成立互联网+医疗健康、养老养生、生物医药、健康食品等重点产业发展专项组,统筹推进辖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到2022年,生命健康产业总产值占金凤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6%,到2030年,生命健康产业总产值占金凤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0%。(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配合单位: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分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金凤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健康金凤行动的组织实施,统筹政府、社会、个人积极参与,指导各部门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组织开展健康金凤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将落实本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指标任务,细化时间节点,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动员全社会参与。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金凤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村)等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加大支撑保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财政支持,金凤区政府每年安排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健康金凤建设工作相关业务经费,以项目促建设、促行动、促推进。各成员单位涉及的工作任务所需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将健康中国战略纳入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内容。完善健康政策措施,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
(四)完善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健康金凤建设考核办法》,将健康金凤行动实施情况作为健康金凤建设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和专项考核。各单位每季度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突出的部门、单位予以奖励;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及时约谈并督促整改。
(五)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实施健康金凤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通过多种方式引导群众了解掌握必备健康知识和技能,践行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各方参与,群防群策,大力营造健康金凤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健康金凤行动重点指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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