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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6-100/2021-00096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构: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1-23
责任部门: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1-23
名 称: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2022年冬春季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2022年冬春季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金凤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扎实做好辖区2021—2022年冬春季辖区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的发展趋势,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专项督查组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22日-2022年3月31日

(二)督查组人员安排

组  长:韩廷锋  金凤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徐方远  金凤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季平  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刘  钰  金凤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小梅  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  

黄晓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局长    

郭亚东  金凤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成  员:各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负责污染防治的工作人员

二、目标要求

(一)做好辖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不定期对辖区建筑工地进行督查。2021年11月22日-2021年3月31日,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重点项目除外)。冬季作业的重点项目,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裸土砂石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6个标准化”建设。占地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要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联网。(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牵头)

(二)各镇街道秸秆禁烧工作。不定期对辖区秸秆露天焚烧情况进行督查。严控露天焚烧,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秸秆肥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网格化制度,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则”管控。建立辖区内秋收春耕季节秸秆焚烧易发多发区域清单。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要派人驻村驻点,严控秸秆焚烧、烧荒、烧垃圾等行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牵头)

(三)各镇街道散煤使用情况。不定期对辖区散煤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依托金凤区配煤中心配送售卖清洁煤,严格执行宁夏民用煤质量标准,全面禁止劣质散煤的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做好违法违规经营散煤销售点依法取缔工作,对无照经营的、所售煤质灰分、硫分达不到国家、自治区控制要求的流动散煤经销商,一律依法严厉查处。对在整改后仍继续生产、销售不合格煤炭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惩重罚,顶格处罚,防止反弹。(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牵头)

(四)各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制。一是加强辖区工地的巡查力度,杜绝停工工地擅自违规施工现象出现。二是对其违规行为,由街道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配合进行联合执法作业。三是突出抓好重点监控。安排专员加强日常巡查,对田间、垄沟、地头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工地建立巡查台账,增加巡查频次,建立巡查台账,做好巡查记录,做到监管无盲点。四是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开展春季秸秆禁烧隐患排查活动,加强宣传力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发动全体人员清理辖区秸秆杂草,排查隐患,做到不见火不见斑,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焚烧秸秆引发大气污染。五是各镇,街道要采取综合措施,对辖区散煤使用户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的优势,重点在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集镇区域的煤炭销售场(点)进行检查防止已完成替代地区散煤复烧。(各镇、街道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按照通知任务分工,将所有治理项目列出清单实施清单制管理,将目标任务分解至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管发展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的原则,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措施,落实“一岗双责”,要继续把打蓝天保卫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扎实完成任务。督查组将对2021—2022年冬春季污染防治工作开展高标准督查,对督查中发现问题将现场反馈并要求及时整改。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将予以通报,并依据《金凤区污染防治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考评扣分。

(三)定期报送资料。请各牵头单位于2021年11月22日起,每周按附件《金凤区污染防治工作周报表》所列内容填写各单位职责范围内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报送内容简洁明了,数据翔实。《金凤区污染防治工作周报表》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电子版于每周四15:00前发送至银川市金凤区生态环境分局邮箱(jfhb5013224@163.com),联系人王聪(0951-8679829)。


附件:金凤区污染防治工作周报表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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