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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110100966919/2026-0009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4-13 |
| 责任部门: |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6-04-13 |
| 名 称: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凤区重点领域“综合查一次”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金凤区重点领域“综合查一次”实施方案》已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马莉,0951-8520149)
金凤区重点领域“综合查一次”实施方案
为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强化综合监管、提升执法质效”要求,聚焦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难题,全面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及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改革的最新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部署,依托“扫码入企”全流程监管机制,全面构建“统筹规范、精准高效、协同联动”的涉企行政执法新体系。着力破解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难题,通过部门联合、清单式管理深度融合,推动实现行政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力争实现涉企现场检查频次压减50%以上。
二、重点环节
(一)事前征询与备案并举,变“被动检查”为“主动定制”。牵头单位对照“综合查一次”检查范围清单,分类梳理企业类型,随机选取同一类型的1-2家企业主动上门征求企业意见建议,充分采纳合理合法的意见建议,及时更新“综合查一次”检查范围清单,为企业定制个性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清单。检查计划拟定后,需提前向司法局备案,并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完成检查任务报备,确保计划内检查“无备案不实施”。通过个性化清单与事前备案相结合,实现“一次进门、全身体检、一步到位”。
(二)事项清单与计划备案并行,变“模糊检查”为“精准亮单”。一是明确“清单式”检查事项,参加“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的各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要依法梳理本部门在本领域内的检查事项清单,由牵头单位汇总后集中在政府网站公布并报司法局备案,抄送营商办,及时调整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坚决清理。二是统一“标准化”检查内容,“综合查一次”涉及多部门联合检查事项,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对照权责清单统一执法标准、明晰检查边界,切实做到同一事项同标准、无差别监管。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规定提请金凤区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协调统一。三是落实“刚性化”备案制度。实行涉企行政检查登记备案制度,建立涉企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或清单,包括检查依据、实施主体、检查内容、时间及方式、检查项目等要素,同时明确检查事项合规标准,并于每年4月底前报司法局备案,抄送营商办。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事项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以及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其他情形开展的专项行政执法检查,要及时在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备案,凡未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备案或未生成检查任务的,一律不得擅自随意开展检查。
(三)主体适格与“扫码入企”并重,变“随意进门”为“依法履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全流程合法合规。一是确保执法主体适格,参与“综合查一次”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不得进行行政检查;行政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二是严格执行“扫码入企”与方案制定。实施检查前,牵头单位要按照“非必要不入企、能联合尽联合、明确检查事项、依法履职检查、严格检查程序”的工作思路,制定各自牵头领域的检查方案,具体由行政执法主体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实施。执法人员入企检查必须通过“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生成检查任务并出示“入企二维码”,对执法主体、人员信息、检查事项及依据可由企业随时核实,未经扫码,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除依法不予公开和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外,应将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方式等提前10天予以公开并书面告知检查对象,确保检查全程可追溯。
(四)横向协同与纵向联动并用,变“单打独斗”为“综合施策”。一是做好横向部门协同,由金凤区政府分管县处级领导牵头,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综合查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安排任务、协调工作、解决问题。各牵头单位、联合(配合)单位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以监管对象或事项为联结点,加强沟通交流,积极归集事项、人员、对象、装备等要素。二是深化纵向部门联动,各牵头单位、联合(配合)单位根据“综合查一次”工作具体需要,视情况聘请有关行业领域专家配合检查,邀请自治区、银川市等上级部门进行指导。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举报投诉、日常检查、行政处罚等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推动监管和执法在事前、事中、事后无缝衔接,依托“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共享检查数据,防止出现重复检查、重复责罚、多头处罚等问题。
(五)结果反馈与督查考核并联,变“一查了之”为“闭环销号”。司法局联合政府督查室对牵头单位、联合(配合)单位开展的“综合查一次”工作进行督查、考核,考核主要以通报的形式反馈企业对“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工作过程的感受,以及牵头及联合(配合)单位的工作开展、检查结果反馈、问题处理等情况。充分运用“扫码入企”企业评价功能,将企业扫码反馈的意见建议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执法行为同步评,以评促改倒逼执法行为规范化。
(六)信用分级与差异监管并轨,变“平均用力”为“靶向发力”。依托“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动态更新企业标签,实现差异化精准监管。由牵头部门和联合(配合)部门依据“综合查一次”结果,结合非现场监管数据和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将检查对象科学划分为“白名单企业、一般企业、重点对象”三类。“白名单企业”:除国家和区市安排的专题检查、投诉举报线索核查等情形外,年内各部门一律不得再对企业开展各类检查;“一般企业”:按照“谁牵头、谁负责”原则,坚持过罚相当,柔性执法;“重点对象”:存在问题较严重,或被国家、区市督查检查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或涉嫌犯罪的,施行重点监管。
三、检查范围
(一)检查对象
1.工业企业(15家,详见附件4)
牵头部门: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联合部门:发展和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执法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消防救援大队、银川市生态环境局金凤分局、属地镇街
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民族宗教事务局
2.大型商业综合体(6家,详见附件4)
牵头部门: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联合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局、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属地镇街
配合单位:民族宗教事务局
3.加油加气站(25家,详见附件4)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联合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税务局、消防救援大队、属地镇街
配合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金凤区本级中小学、幼儿园
牵头部门:教育局
联合部门: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卫生健康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属地镇街
配合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分局、综合执法局、民族宗教事务局
5.中高档酒店(100间客房及以上的20家,详见附件4)
牵头部门: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分局
联合部门:卫生健康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消防救援大队、银川市生态环境局金凤分局、属地镇街
配合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执法局
6.大型餐饮企业(15家,详见附件4)
牵头部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
联合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银川市生态环境局金凤分局、属地镇街
配合部门:民族宗教事务局
7.养老机构(10家,详见附件4)
牵头部门:民政局
联合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卫生健康局、消防救援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分局
配合部门:属地镇街
8.医疗美容机构(5家,详见附件4)
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局
联合部门: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分局
配合部门: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分局、消防救援大队
(二)牵头部门及联合部门、配合部门工作职责
牵头部门职责:参加现场检查,制定本领域“综合查一次”工作子方案,协调联合部门完善检查事项清单及行政执法人员名册,报司法局备案并抄送营商办。按照计划发起联合检查,进行公示、公告,及时通报信息,协调联合(配合)部门对检查结果进行闭合式管理等工作。
联合(配合)部门职责:参加现场检查,协助牵头部门制定“综合查一次”工作计划,提供本部门的执法检查事项清单,按照要求提供本部门的执法人员名单,按计划参加检查。同时负责对本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闭合式管理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将其作为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的关键举措,严格按照“一个中心”抓指挥(强化区级指挥调度中心统筹功能)、“一支联合队伍”管执法(持续整合执法力量,探索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执法)、“一张检查清单”明权责(动态调整联合检查事项清单,确保于法有据)、“一套运行机制”促规范(完善检查启动、过程记录、结果运用等全流程规范)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精准靶向发力,确保改革任务在金凤区落地见效,切实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二)压实责任落实。坚持“谁牵头、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压实牵头单位责任,对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清单化、闭环式后续监管,坚决防止“以查代管”和监管脱节现象,实现检查过程可追溯、整改结果可核查。结合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各牵头单位制定年度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细化检查对象、时间、比例及频次,于每年4月底前报金凤区司法局备案,同时抄送金凤区营商办。
(三)严守执法底线。严格恪守行政执法底线,全面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坚决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选择性检查以及执法“微腐败”等问题。金凤区司法局要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加强对涉企检查计划的统筹审核与过程监督。同时,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综合查一次”投诉举报电话设在金凤区司法局,联系电话:0951-8520149,鼓励企业和群众对违规检查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平台的宣传引导作用,结合“九五”普法等系列活动,多角度、深层次宣传“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检查的意义、创新做法及实际成效。各牵头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反面典型案例,为“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规范、高效、平稳运行,营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舆论环境与社会氛围。
附件:1.“综合查一次”机制实操流程
2.“综合查一次”检查内容清单
3.“综合查一次”检查记录表
4.“综合查一次”检查范围
附件1
一、明确集成事项
1.金凤区“综合查一次”联席会议梳理辖区各类大中型市场主体,确定联合执法领域,根据执法监管职责确定牵头部门、联合部门、配合部门等事项。
2.由牵头部门协调联合部门、配合部门共同完善牵头领域对应的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等信息,做好公开公示,按照计划开展工作,视情况邀请执法部门、公安部门协助开展。
二、计划、任务建立
1.发起检查任务时,牵头部门应主动沟通各联合部门、属地镇街,根据具体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员等内容,并提前10天告知检查对象做好备查准备。
2.各联合部门及属地镇街按照方案要求,将任务下派至本单位具体检查人员,同时可视情邀请区市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三、实施检查
1.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扫码入企”现场检查,各部门按照职责完成检查,及时汇总检查结果。
2.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置,需要后续跟进的问题,检查结束后移交对应部门单位。
3.发现违法线索需要现场办案的,参与检查的执法部门、公安部门协助现场处理。
4.以牵头部门为单位,统计汇总相关检查数据信息,形成检查报告,按要求报送区政府并抄送司法局及相关部门。
四、后续处置
1.现场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待检查结束后移交给对应监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后上门复查,完成整个监管流程。
2.发现违法线索需要立案处理的,将案件线索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内容 | 检查明细 | 检查情况 | 备注 | |
1 | 发起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基础资料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 |
新、改、扩建加油站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是否存在未经正规设计私搭乱建;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 |||||
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完善,加油站安全管理资料是否齐全。 |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 |||||
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是否齐全,三类人员是否持有效资格证书及操作证上岗;卸油车辆、人员是否具有资质资格。 | 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 |||||
加油站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 |||||
2 | 联合部门1 | 消防救援大队 | 装修装饰材料检查 | 顶棚、墙面、地面等是否违规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海绵、毛毯、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 |
是否违规设置易燃可燃的仿真植物、氢气球、造型挂件,可燃材料制作的模型上是否直接悬挂、布置电气线路、高温电器设备等 |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 |||||
分隔材料的燃烧性能是否达标,是否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 |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 |||||
外墙外保温材料防护层是否脱落、破损、开裂,外保温系统防火分隔、防火封堵措施是否失效 | 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 |||||
企业名称 | 牵头部门 | |||
经营地址 | ||||
检查日期 | ||||
企业负责人签字 | 联系电话 | |||
牵头部门检查结果 | 检查人员签字 | |||
联合部门1检查结果 | 检查人员签字 | |||
联合部门2检查结果 | 检查人员签字 | |||
联合部门3检查结果 | 检查人员签字 | |||
联合部门4检查结果 | 检查人员签字 | |||
联合部门5检查结果 | 检查人员签字 | |||
联合部门6检查结果 | 检查人员签字 | |||
... | ... | |||
属地镇街检查结果 | 检查人员签字 | |||
其他存在问题 | ||||
此表各牵头部门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
附件4
“综合查一次”检查范围
一、工业企业(15家)
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宁夏百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宁夏塞北雪面粉有限公司、兰星天然气石油开发有限公司、宁夏超高压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金开智维科技有限公司、银川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银川中电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宁夏广源丰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宁夏普迈特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银川三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华晟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仝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大型商业综合体(6家)
金凤万达广场、悠阅城、新百CCpark、阅彩城、新华联购物中心、悦海新天地。
三、加油加气站(25家)
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销售分公司亲水南街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销售分公司丰登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销售分公司广场东路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销售分公司银植路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销售分公司宝湖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销售分公司西二环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销售分公司福州南街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销售分公司永青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销售分公司正源北街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销售分公司正源南街加油站、银川兴俊正源油品有限公司满城街加油站、银川兴俊正源油品有限公司、宁夏中油夏盛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石油分公司阅海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石油分公司六盘山路加油气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石油分公司宝湖路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石油分公司满城北街加油站、宁夏鲁宁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第五加油加气站、银川宝塔中阳加油站(有限公司)、宁夏鲁宁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四二干沟加油站、银川政合长城路加油站、银川市银新油品有限公司、宁夏富瑞特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宁夏德隆加油加气站、宁夏兰星石油销售(集团)公司长城路加油站。
金凤区本级管理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系统实际情况:1.该领域“综合查一次”工作设定比例为15%,抽取18家单位开展“综合查一次”工作。2.未抽取的单位由相关有“双随机”任务的单位开展“双随机”督查。
五、中高档酒店(100间客房及以上的20家)
银川万富嘉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宁夏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宝什利德实业有限公司、银川建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阅城酒店运营分公司(凯悦嘉轩嘉寓饭店)、银川国际交流中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马斯特置业有限公司银川凯宾斯基饭店、宁夏富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宁夏美仑美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宁夏新材保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逸衡酒店、宁夏德吉林卡酒店有限公司、宁夏锦城华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宁夏新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国贸新天地大酒店有限公司、宁夏利鑫置业有限公司金水湾大酒店、宁夏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银川阅海酒店、宁夏铂悦云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庭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银川颐和大酒店有限公司、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喜来登酒店、宁夏锐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六、大型餐饮企业(15家)
宁夏德正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森林公园分公司、宁夏食牛道餐饮有限公司悦海分公司、简阳市海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康平路分公司、银川德盛楼餐饮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食味楼餐厅枫林湾店、银川市金凤区广味海鲜餐厅、宁夏逸品嘉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龙御亲水会餐饮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纳家楼枫林湾店、银川市金凤区恒荣楼餐厅湖畔嘉苑店、银川高新技术开发区眉山川菜餐厅、银川市金凤区宁味楼饭庄彩虹湾店、银川市金凤昊御轩原生态烤全羊宝湖店、银川市金凤区羊尕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粤港楼餐饮店。
七、养老机构(10家)
宁夏中康阅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孝慈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德合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综合福利中心、银川市怡居养老服务中心、银川市汇晨康养中心、宁夏塞上鸿儒颐养院有限公司、银川隆光金萃芳庭康养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和居养老服务中心、银川市颐养老年托护中心有限公司。
八、医疗美容机构(5家)
臻丽荟医疗美容诊所、首迩丽格医疗美容诊所、在线发光医疗美容诊所、艾伊医学美容诊所、丽川医疗美容诊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