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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6-100/2019-0006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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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03-27 |
责任部门: |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03-27 |
名 称: | 关于印发金凤区2019年贫困村脱贫出列工作计划的通知 |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阅海集团,市属各派出机构:
现将《金凤区2019年贫困村脱贫出列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2019年贫困村脱贫出列工作计划
为确保金凤区9个贫困村2019年顺利通过脱贫出列验收、完成脱贫销号任务,全面做好巩固提升工作,实现建档立卡群众稳步增收致富,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7年全区贫困村整村推进脱贫销号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宁开发〔2016〕31号)要求,结合金凤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真落实自治区、银川市脱贫富民各项决策部署,按照“顶层设计、规划引领、示范带动、项目聚焦、精准扶贫、考核销号”的原则,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脱贫富民为重点,以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投入力度,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强化精准帮扶,强化监督考核,推进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确保脱真贫、真脱贫。
二、工作目标
围绕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人口,稳定实现贫困村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总目标。2019年完成减贫750人,良田镇8个贫困村脱贫出列、丰登镇1个低收入村出列;移民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10600元以上,增长10%以上;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准确率达到99%以上,退出准确率达到99%以上;贫困发生率低于3%。贫困村综合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特色优势产业对贫困群众发展增收的带动作用更加明显,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
三、整村推进脱贫销号村基本情况及退出标准和程序
金凤区共有建档立卡户1372户5778人(含劳务移民257户1363人),其中已脱贫1069户4756人,未脱贫303户1022人。2019年计划脱贫销号9个村(良田镇和顺新村、泾龙村、园子村、植物园村、兴源村、光明村、园林村、泾龙村、丰登镇和丰村),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79户3820人,其中,已脱贫764户3180人,未脱贫215户640人。
(一)退出标准。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下降至3%以内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
1.基础设施。行政村通沥青或水泥路,自然村道实现硬化或砂砾化;自来水入户率达到85%以上或附近800米以内有人饮工程取水点、水质达到国家农村人饮标准,不具备通自来水和取水点的农户要有稳定安全的饮用水;通电;行政村通宽带、4G网络通信信号全覆盖等。
2.基本公共服务。义务教育有保障;有标准卫生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
3.产业发展。贫困村有支柱产业。
4.集体经济收入。有村集体经济,2020年达到5万元/年以上。
(二)退出程序。贫困村退出由各地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结合自治区第三方评估情况确定出列贫困村。
1.村委会申请。拟出列贫困村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结合贫困村出列标准,组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后,向镇党委、政府提出出列申请。
2.乡(镇)初审。镇党委、政府组织对提出申请的拟出列贫困村,按照出列标准逐村调查核实。
3.乡(镇)公示。镇党委、政府将核实结果在相关出列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
4.县(市、区)核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上报的出列贫困村进行全面验收核查。
5.县(市、区)公示。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通过核查的出列贫困村在当地电视台或主要报纸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地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复审。
6.地级市复审。地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区上报的拟出列贫困村进行复查复审。原则上对当年计划脱贫退出的所有拟出列贫困村逐村复审。自治区对拟出列所有贫困村进行第三方评估,结果反馈至各地级市。
7.地级市公告。地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复审及第三方评估结果,将确定的出列贫困村通过全市门户网站或电视台、报纸等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告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出列村名单,下达贫困村出列批复,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四、重点工作
(一)做好精准识别工作
1.由各乡镇、村负责,各包村帮扶部门配合,3月底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回头看”,对贫困人口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贫困村按照脱贫出列标准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强与人社、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公安等部门信息比对,降低漏评率、错退率,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准确率达到99%以上,退出准确率达到99%以上。
2.由扶贫办、各镇、村负责,规范完善建档立卡档案资料、扶贫手册等内业资料,确保档案资料健全,经得起验收查阅。
3.由扶贫办负责,及时完成动态调整,按时修改精准扶贫云数据信息,提高系统统计和分析质量。
(二)制定年度脱贫计划
由丰登镇、良田镇牵头,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按照贫困村脱贫销号标准,对今年脱贫出列的9个贫困村水、路、电、网、环境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摸排,查漏补缺。统筹整合各部门资源,制定完善9个贫困村脱贫销号发展实施计划和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清单,由两镇负责于3月31日前报金凤区扶贫办备案。
(三)启动基础设施建设
1.实施良田镇中心村安置项目。加快推进良田镇中心村、植物园中心村、泾龙中心村安置区的安置入住和旧庄点的拆迁工作,完成兴源村、植物园村、泾龙村5000户村民安置入住。(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国控公司、拆迁办、良田镇)
2.实施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工程。对2014年以来认定的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住房安全鉴定,对经鉴定未达到住房安全标准的88户住房进行改造建设。对植物园村100户汉民庄点实行整体拆迁,纳入植物园中心村安置,确保农村无危房。(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发展和改革局、拆迁办、良田镇、丰登镇)
3.实施村庄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大力实施农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强化农村路网硬化和桥涵改造,完成良田镇金星村、光明村等村组道路建设10公里;建设丰登镇润丰村跨典农河景观铁桥1座,改造通和丰村跨唐徕渠桥,打通贫困村对外连接通道,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施水平。(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良田镇、丰登镇)
4.实施良田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对良田镇2020年前保留的金星村1-10队、光明村1-5队、园林村1-6队、园子村6队、植物园村抗震农宅、植物园新二村等24个自然村供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铺设供水管道总长298.68公里,建设各类阀井647座,解决该地区4042户13066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良田镇)
5.实施丰登镇和丰村给排水工程。完成和丰村自来水供水管道铺设3.8公里;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完成排水管道铺设4.8公里,解决居住群众的饮水安全和污水处理问题。(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自然资源局、丰登镇)
6.实施良田镇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完成良田镇镇区至第七污水处理厂排污主管道铺设15.9公里;完成光明村1-6队至园子中心村污水管道铺设9.55公里;新建金星村污水处理站,铺设管道18.8公里;为园子村6队197户实施分散式污水处理项目;全面补齐良田镇辖区内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移民群众人居环境。(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良田镇)
7.实施乡村环境综合提升工程。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和农村厕所改造,提升贫困村人居环境水平。对良田镇2020年前保留的金星村1-10队、光明村1-5队、园林村1-6队、和顺新村1-3队、植物园抗震农宅、园子村6队4792户进行水冲式厕所改造,实现改厕率达到90%。新建金星村、光明村垃圾转运站各1座,并配套建设公共厕所,配备农村保洁员30名、垃圾箱300个、小型转运车辆60台;建设丰登镇和丰村垃圾转运站1座,实现农村垃圾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爱卫办、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环保分局、良田镇、丰登镇)
(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1.加快设施农业产业园区和“口粮棚”建设。按照“整村推进+农业园区+口粮棚”模式,新建(续扩建)良田镇金星村、光明村、兴源村、泾龙村、园子村,丰登镇润丰村、和丰村等7个“口粮棚”设施温棚园区,建设面积2000亩,覆盖建档立卡户300户,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拥有1栋温棚。(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扶贫办、财政局、良田镇、丰登镇)
2.建立产业发展带动脱贫机制。鼓励村集体土地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流转经营,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和“龙头企业+贫困户”产业精准扶贫模式,培育扶贫龙头企业2家、扶贫产业合作社1家,推行“能人大户+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和“能人大户+贫困户”模式,发展致富带头人20名。(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扶贫办、良田镇、丰登镇)
3.拓宽务工就业渠道。进一步落实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相关优惠政策,举办招聘会6场次,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50人,户均务工收入2万元以上。积极探索建设扶贫车间带动贫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新模式,通过村企共促共建的“扶贫企业”“扶贫车间”项目,建设扶贫车间1个,实现贫困户就地就业。完成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30人以上。(责任单位:就业局、扶贫办、良田镇、丰登镇、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
(三)建立完善脱贫机制
1.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实施资产收益性扶贫项目,实现贫困村年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规范收益分配办法,将收益用于贫困户脱贫。(责任单位:组织部、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扶贫办、良田镇、丰登镇)
2.建立金融小额信贷扶持机制。完成建档立卡户扶贫小额信贷当年累计投放1300万元,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覆盖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扶贫办、金融办、良田镇、丰登镇)
3.建立社会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资)助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率达到100%;落实“扶贫保”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扶贫保”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扶贫办、人社局、医疗保障局、良田镇、丰登镇)
4.建立政策兜底机制。将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100%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范围。(责任单位:民政局、良田镇、丰登镇)
(四)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1.夯实贫困地区教育基础。改造提升薄弱学校,续建西台小学,新建泾龙幼儿园,启动运营良田镇第一、第二幼儿园和植物园中心幼儿园,补齐农村教育短板,夯实教育基础。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失学,实现贫困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率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120%,小学六年巩固率112%,初中三年巩固率98.7%。(责任单位:教育局、良田镇、丰登镇)
2.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实施良田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建设,为贫困地区人口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签约服务率达到100%。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行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政策,确保因病致(返)贫患者年度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个人自负合规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或自付比例不超过10%。(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良田镇、丰登镇)
3.开展技能培训。按照户均至少有一个劳动力掌握1—2门就业技能目标,有针对性的开展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完成培训任务230人。 (责任单位:就业局、扶贫办、良田镇、丰登镇、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精准帮扶责任。严格执行“扶贫工作日”制度,各级帮扶责任人每周需坚持到贫困村开展工作,履行好实名制签到制度。帮扶责任人要全面准确掌握帮扶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及年度收入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建档立卡户存在的实际困难,切实将帮扶责任履行到位。
(二)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脱贫攻坚年度工作计划,对标年度脱贫销号任务和时间节点,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年底项目建设任务按期完成,贫困村脱贫销号顺利通过验收。
(三)切实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帮扶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行业部门职责,协调解决乡镇、贫困村在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确保脱贫销号贫困村出列工作有序推进。
(四)着力强化工作督查检查。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督查督办力度,纪委监委、督查室、扶贫办成立专项巡察小组,每月定期不定期对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对限期整改不彻底或工作进度缓慢,影响全区脱贫销号工作任务完成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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