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其他文件>区政府文件>区政府办发

索 引 号: 640106-100/2018-40081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构: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6-26
责任部门: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6-26
名 称: 关于印发金凤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金凤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金凤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阅海集团,海阅公司,市属各派出机构:

《金凤区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已经金凤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26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8年金凤区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金凤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为建设“五城五区”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行政决策公开。

1.凡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都应通过金凤区政府网站、政务“两微一端”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各部门负责落实)

2.金凤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政策文件,都要在文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对相关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方式时限、解读回应等作出明确规定。(各部门负责落实)

3.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情况和采纳情况,对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未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各镇、街道及各部门负责落实)

4.有序推动政府会议开放,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制度。年内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此类会议不得少于1次。(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加强行政管理公开

1.加强“三个清单”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抓紧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建立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编办、政府法制办、经发局、商务局牵头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2.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66号),在制定完善本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清单的基础上,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抽查情况及检查执法信息要通过金凤区政府网站、“信用银川网站、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落实)

(三)加强执行和结果公开。

1.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改革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监督方式、取得成效等信息。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运用好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形式,科学评价政策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各镇、街道及各部门负责落实)

2.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各镇、街道及各部门负责落实)

3.深化审计结果公开,做好国家、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按时公开本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加大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专项审计调查等单项审计结果信息公开力度。(审计局负责落实)

(四)加强政务服务公开

  1.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按照《金凤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金政办发〔2017〕19号)要求,学习借鉴和总结提炼“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全面准确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加快推进金凤区政府网站与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宁夏政务服务网、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政府网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尽早实现政务服务“单点登录”“一网服务”“全国漫游”。(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各镇、街道配合落实)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快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优化力量配置,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2018年11月底前,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公布“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全面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3.优化审批与办事服务。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2018年10月底前,由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办事服务信息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全部公开、是否准确规范、是否与实际工作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二、围绕重点领域公开促进政策落实落地

(一)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1.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完善金凤区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分级分类集中展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财政要加强检查督导,于2018年10月底前,牵头组织开展一次预决算公开专项督查和考核统计工作,确保实现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规范。根据国务院有关部委和自治区、银川市部署要求,研究制定金凤区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指导督促财政部门及时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财政局牵头落实,各部门配合落实)

(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和自治区、银川市相关要求,制定出台金凤区相关实施意见。(经发局牵头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2.将政府或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公开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的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经发局牵头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3.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1)批准服务信息: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2)批准结果信息:包括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等。(3)招标投标信息:包括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4)征收土地信息:包括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5)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包括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6)施工相关信息:包括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7)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包括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8)竣工相关信息:包括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其中,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由批准重大建设项目和相关要件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公开,招标投标信息由招标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公开,征收土地信息由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公开,重大设计变更信息由批准单位负责公开,施工相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相关信息由制作或保存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公开。(经发局、教育局、国土分局、建设交通局、农牧水务局、文体局、卫计局、林业局牵头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4.各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确定一批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示范性地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通过报刊、政府网站、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及时对外公布,充分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银川”网站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领域信息共享。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项目法人单位利用现场公示、网站发布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项目信息,为推进该领域全过程信息公开起到引领作用。(经发局、农牧局、林业局、建设交通局、教育局、文体局、卫计局牵头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要求,抓紧制定出台金凤区相关实施意见。(经发局牵头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2.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重点公开:

1)住房保障领域。在项目建设方面,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包括建设计划任务量、计划项目信息、计划户型)、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包括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

2)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

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主要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布。(经发局、财政局、建设交通局、农牧水务局、商务局、卫计局、国控公司牵头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要求,制定出台金凤区相关实施意见。(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扶贫办、民政局、教育局、卫计局、环保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安监局、文体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重点公开:

1)脱贫攻坚领域。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成效等信息。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为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事业提供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扶贫办牵头落实,各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2)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公开方式方法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确保公开实效、维护底线公平,又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民政局牵头落实,各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3)教育领域。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紧扣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重点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和公建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教育局牵头落实镇、街道及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4)基本医疗卫生领域。加大对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重点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探索利用信息公开手段加强卫生监督。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完善推广企业黑名单制度,让违法者寸步难行,让群众吃得放心。卫计局、市场监管分牵头落实镇、街道及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5)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进一步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河长制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及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及时发布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统筹做好污染天气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环保局负责制定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环保、农牧水务局、蓝天办牵头落实,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6)害事故救援领域。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政府应急办公室民政局、安监局、公安牵头落实镇、街道及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7)公共文化体育领域。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牵头落实镇、街道及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五)继续深化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对照自治区、银川市2016年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内容,继续抓好“放管服”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推进产品质量升级、就业创业、国资国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防控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综合执法、安全生产、涉农补贴、社会保险、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围绕凝聚社会共识,持续加强政策解读

(一)突出解读重点。围绕2018年党委、政府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以及其他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均应当及时进行解读,特别是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要重点解读。解读的主要内容包括文件出台背景、重点内容、重要关键词、特色亮点、落实措施、办事指引等。重点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实施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三大战略”等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镇、街道及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完善解读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积极通过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政府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2次。(镇、街道及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丰富解读形式。要积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充分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事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充分运用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及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正确引导舆论。(镇、街道及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围绕社会关切,高度重视舆情回应

(一)快速反应,有效准确。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措施、影响党委政府公信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政务舆情,要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加快建立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政务舆情监测机制,突出做好就医就学、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养老服务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地引导社会预期。(镇、街道及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主动配合,有效针对。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创新公众参与方式,进一步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转办、和反馈机制,对网民通过“政民互动”、政务微博、“人民网 地方领导留言板”等渠道反映的诉求,及时处理答复,做到“网上听民声,线下办实事”。建立健全“政府开放日”常态化机制,聚焦重要民生事项,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镇、街道及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加大问责,严格责任。积极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完善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且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对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深入整改。(镇、街道及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围绕政务服务实效,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全面加强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管好用好政务“两微一端”新平台。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两微一端”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提高政务“两微一端”等新平台开办率,集中力量至少做强做优1个主账号。(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积极探索政府公报创刊工作。201811月底前探索创立人民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实行免费赠阅,并及时调整优化赠阅范围,不断提高政府公报使用效果。(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充分发挥其他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两馆一中心政府信息查阅室(点)建设,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移送机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为群众和企业现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管好用好各类公共场所电子阅报屏、触摸屏、查询机等载体,最大限度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政府办公室牵头,档案局、文局、政务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六、围绕健全制度规范,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一)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抓紧建立健各镇街道、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加快配齐配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两微一端运维等专职工作人员。2018年底前,对各镇街道、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部门要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抓紧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申请与咨询、信访、举报等分类处理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各镇、街道及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公文属性标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相关要求,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加强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分析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各部门要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流程界定等机制,与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办理、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拟制公文时明确“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此件删减后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报批前应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各镇、街道及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各部门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各部门以自治区政府部门基本目录为参照,对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报金凤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等要素。(各镇、街道及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政府各部门,特别是教育、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于2018年10月底前分别制定完善所分管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报金凤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政府各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加强沟通,分类指导,编制金凤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有效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村务、校务、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公共交通等民生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打通政府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加强经验学习,全面夯实政务公开。积极学习全国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典型经验,探索推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专项公开内容模板化、便民惠民网上地图、政府信息定向精准推送与查询服务、政府信息二维码方式推送、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政府开放日制度等,提升公开工作的质量与实效。(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位置,抓紧研究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有关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进一步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突出对本部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公开平建设管理和制度规范建设等情况的考核评估,对违反政务公开相关法规政策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金凤区政府办公室将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考核,并通报结果。

请各镇、街道、各部门于2018年6月28日前,将具体工作落实方案报金凤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报送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图读懂链接:《金凤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