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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10100966919/2022-0009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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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8-15 |
责任部门: |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8-17 |
名 称: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凤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图文解读: |
一图读懂 金凤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阅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海阅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国有空间运营公司,市属各派出机构:
《金凤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金凤区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金凤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金凤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宁政发〔2021〕34号)、《银川市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银残工委〔2022〕2号和《金凤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银金政发〔2021〕53号),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在区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市残联的精心指导和支持下,金凤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具体行动,抓康复、重就业、攻扶贫、强基层,大力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建设,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残疾人保障水平显著提高。贯彻落实自治区精准扶贫要求,主动协助扶贫部门,精准识别帮扶对象,通过实施帮扶项目,343户419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实现脱贫。为187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解决廉租住房。为52户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十三五”期间,共为15.8268万人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794.85万元;为16.4259万人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642.59万元。持续推动“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先后有3000余人次享受家政、护理等居家托养服务。2844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享受城乡医疗保险全额补贴。3741名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3%。本级财政每年投入42万元为辖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惠及5000余名残疾人。1676名困难残疾人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乡低保中的残疾人在家庭人均补差金额基础上增发10%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同户等特殊困难家庭救助保障工作全面加强。
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十三五”期间,积极争取中央资金584万元,建成2824平方米的金凤区残疾人托养中心暨综合配套设施,并投入运营,切实解决辖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集中托养问题。2021年初建成136平方米并投入使用集“爱心接力·循环使用”公益项目、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无障碍生活体验、残疾人互助交流、残疾人政策宣传、个性化辅具精准适配六大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残疾人辅具服务中心。利用辖区医疗资源建立规范化残疾人基层康复站7个,建设社区标准化康复站21个,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便利化、社会化居家和社区康复服务。
精准康复服务全面提升。从抓基础入手,逐步建立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组织管理康复服务网络,实现了康复服务全区覆盖。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全面建立,对接17家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转介597名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和孤独症儿童接受康复治疗,做到应救尽救。累计为残疾人免费配发各类辅具2542件。免费为269名残疾人适配安装假肢、矫形器。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包”项目,累计为2800余名残疾人提供个性化康复服务。开展“精神卫生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累计有250余名精神残疾人及家属得到适应性训练和心理咨询等服务。按照每人每年900元的标准落实贫困精神残疾人救助制度,累计为辖区379名精神残疾人发放服药补助。实施“爱心接力·循环使用”辅具免费回收维修借用公益项目,建成服务站10个,为142名残疾人及有需求的市民提供免费辅具借用服务。累计为行动不便残疾人提供上门残疾鉴定、辅具适配代办等服务300余人次。
教育就业培训稳步提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帮助146名残疾儿童完成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6%以上。救助各教育阶段贫困残疾学生151人,发放补助金18.24万元。通过按比例安排就业、扶持个体创业与自谋职业、争取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指导镇(街道)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创业贷款扶持等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扶持205人自主创业,累计发放创业补贴59.4万元,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78人。开展农村实用技术、手工制作、面点师、家政服务等残疾人适宜的技能培训,累计1000余人次参与,带动777名残疾人稳定就业增收。
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效明显。采取集中改造、连片推进的方式,为337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最基本、最迫切、最可行的无障碍改造项目。2020年,实现了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清零”。成立金凤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队,加大对公共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监督,对城区规划内、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街道、公园、居住小区、车站等无障碍配套设施的监督力度,对未建和不符合无障碍设施技术规范的工程,积极反馈相关部门、单位按各自职责有步骤地负责实施改造。在良田镇实施新建安置区的项目中,分别在园子、兴源、泾龙和植物园中心村等新建安置区人行过道增加盲道和无障碍设施。
残疾人文化体育繁荣发展。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进家庭“五个一”活动,组织带动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共享发展。落实170户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积极推进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每年以10%的比例推进文化进社区活动,投入资金15万元,先后确定15个村(社区)为文化进社区单位。依托金凤区图书馆建成残疾人阅览室1家,依托长城中路街道建设“积善爱心书屋”2家,配发盲文书籍500余册。
全国残疾预防试验区建设取得成效。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工作任务,先后制定并印发了《金凤区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金凤区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重点干预项目高危孕产妇产前筛查和诊断技术方案》《金凤区残疾预防试验区重点干预项目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技术方案》,确保残疾预防试验区建设有力有序推进。五年来,共计为辖区1200名产前诊断孕产妇发放补贴60万元,为辖区179名0—6岁残疾儿童发放补贴5.73万元,为辖区2998名接受残疾评定的疑似残疾人发放补贴3.6119万元。
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日益优化。金凤区党委和政府坚持把残疾人事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站1个,残疾人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围绕“强三性、去四化”深入推进残联系统改革,基层残疾人工作力量得到有力提升。残疾人社会参与日益广泛,不断涌现出王辉、左文俊等残疾人自强自立典型,越来越多的残疾人生产生活得到有效改善。
二、“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金凤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性五年。必须深刻认识新形势新要求,持续改善残疾人民生,不断补齐残疾人事业发展短板,促进残疾人共建共享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事业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要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做好新时期残疾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金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金凤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各项建设事业中。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残疾人生活状况的改善直接影响着全体人民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关系着社会和谐大局。当前,金凤区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仍然较大,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艰巨,残疾人教育、康复、托养等基本公共服务质量不高、还不能有效满足实际需求,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存在短板、服务力量薄弱等,这些问题需要在“十四五”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金凤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为目标,以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优化残疾人服务供给、创新创优发展环境和工作机制为重点,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夯实发展基础和基层组织,推进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激发强化残疾人主体作用,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促进残疾人共建共享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二)基本原则
坚持补齐短板与提高质量相结合。既对标全面小康要求,进一步补齐残疾人权益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短板,又着眼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残疾人全面发展需求,建立健全相关体系和机制,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兜底保障和积极赋能相结合。一方面聚力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底线,坚持全覆盖、均等化方向,巩固残疾人稳定脱贫、全面小康基础。一方面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可持续、长效化目标,培育壮大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发展新动能,增强良性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关注需求与优化供给相结合。以满足残疾人现实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个性化、人性化服务方向,充分运用脱贫攻坚成功模式和科技现代化发展成果,与时俱进优化残疾人服务供给,努力实现残疾人服务理念、服务供给与残疾人实际需求高度契合,精准提升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质量。
坚持巩固成果与创新机制相结合。积极学习借鉴发达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先进经验,加强对基层创新创造的发掘和总结加大成功经验推广力度,让更多残疾人普遍受益、长期受益。针对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趋势,制定完善相应的新举措、新机制,实现残疾人事业新突破、新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共建相结合。综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发挥顶层设计和基层首创互促作用,坚持完善机制和强化社会认知并重,加强各相关领域工作任务协调和机制衔接,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区域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更牢、机制更优,残疾人生活更有质量、更有尊严。
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已脱贫残疾人政策不断完善,产业发展壮大,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大幅改善。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网进一步织密扎牢,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托养照护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基础保障条件进一步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深入推进。残疾人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受教育水平持续提高,文化体育稳步发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距显著缩小,残疾人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残工委和残联主席团职能充分发挥,残联组织和班子建设明显加强,残联干部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基层工作力量得到加强,专门协会建设取得新进展,残疾人服务能力水平大幅度提升。
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残疾人工作格局日益完善,残疾人事业法治化进程明显加快,残疾人帮扶制度更加健全,残疾人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公益慈善助残活动深入开展,扶残助残社会氛围越来越浓厚。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 标 | 2025年 | 目标 属性 |
收入和就业 | 1 | 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长(%) | 与全区增长同步 | 预期性 |
2 | 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 | 500 | 预期性 | |
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 | 3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 100% | 约束性 |
4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
5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
6 |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预期性 | |
7 |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 预期性 | |
8 |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 >98% | 预期性 | |
9 |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95% | 约束性 | |
10 |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 >95% | 约束性 | |
11 |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累计数(户) | 500 | 约束性 |
四、“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重点任务
(一)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
将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着力抓好各项惠残政策的落实,加强对已脱贫残疾人防返贫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防返贫监测,精准落实帮扶政策,确保实现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阳光助残小康计划”,依托特色优势产业,每年扶持带动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易致贫返贫的残疾人家庭发展种养殖业、手工业、小商品经济等产业,帮扶困难残疾人家庭稳定增收。推广“企业、合作社+残疾人”“托养+就业”模式,探索残疾人致富新模式。
(二)健全多层次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1.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险保障。加强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全面落实为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适时将低收入三级、四级残疾人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范围。对一级、二级、三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缴费补助。实施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圆梦护航保”,不断提高扩大政府为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的保额和覆盖面,构建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网。
2.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提升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按金凤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类别最高档予以保障;逐步提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三级、四级残疾人实际救助保障水平。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可参照单人户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已就业创业残疾人给予最长低保渐退期。通过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一户多残、老残同户等特殊困难残疾人照护能力。落实精神残疾人服药和住院治疗补助标准。优先保障困难残疾人家庭基本住房,落实低收入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制度。加大对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力度,及时解决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加强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中残疾人的救助和保护。
3.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及动态调整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落实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优待政策。完善城市公共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规定,落实残疾人专用车辆停车优惠政策。
4.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进一步健全以居家照护为基础、机构托养照护为主体、寄宿制专业托养机构为依托的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推动落实托养服务机构扶持政策,整合各方面政策和社会资源,鼓励培育专业化的社会服务机构参与残疾人照护托养服务,推动开展残疾人长期照护托养服务,着力增强托养服务机构对残疾人特困对象的照护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5.探索推进残疾人优待工作。鼓励支持残疾人自强奋进。建立优秀残疾人慰问制度,对获得各级“自强模范”“助残先进”“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的残疾人,每年开展一次慰问活动。做好优秀残疾人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表彰的组织推荐工作,使其获得应有的精神鼓励和社会认同。加大对城乡创业致富带头残疾人的帮扶力度,鼓励支持带动更多的残疾人共同富裕。落实好伤残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政策。
(三)稳定和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1.落实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持政策,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落实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鼓励更多企业通过集中安置吸纳残疾人就业。严格落实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实现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全国联网认证。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残联发〔2022〕29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公开考试录用、遴选、选调、公开招聘等方法安排残疾人担任公务员、工作人员或职工。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就近就便招用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落实残联机关干部队伍至少要安排15%以上的残疾人就业,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政策措施,挖掘培育适合各类残疾人的劳动项目和岗位。持续推进盲人按摩机构标准化建设,促进盲人按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加大残疾人就业培训力度。制定实施残疾人就业培训计划,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培训。落实残疾人个人职业培训、用人单位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办法。结合金凤区特色产业,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有需求的残疾人得到相应培训,每年培训残疾人100人次以上。
3.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推广“互联网+残疾人就业”“非遗+就业”服务模式,加大残疾人灵活就业、辅助性就业、居家就业扶持力度,鼓励残疾人从事网络直播、居家电子商务客服等新型就业创业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各类企业参与残疾人就业服务。持续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月”“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对接重点企业、农业合作社等,挖掘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促进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稳定、可持续、高质量就业。开展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一人一策”精准就业帮扶。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文明单位考核范围。
(四)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
1.推进残疾预防工作。强化残疾预防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和能力。优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残疾人预防工作格局。落实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加强行业监管,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和诊断力度。着力防控和降低疾病、生产、交通、食品药品、生活环境、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等导致残疾的风险。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推进医疗与康复融合发展,逐步实现基层卫生院(中心)规范化建设康复站全覆盖,充分利用“互联网+康复”远程指导优势,补齐基层康复站缺乏专业康复指导师短板,为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等便民化服务网络。
2.扩大精准康复服务覆盖面。全面完成残疾人基层康复站建设,加强服务保障、科学管理、规范使用,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服务作用。落实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提升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及配套政策,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行医康教一体化服务模式,依托各大医院、民办、公建民营等各类康复机构,实施送康复服务进残疾儿童家庭项目,实现0-6岁残疾儿童“应救尽救”,鼓励扩大7—17岁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及政策宣传。
3.提升辅具适配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管理办法》,以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数据为依据,开展好残疾人各类基本型辅助器具的精准适配服务,有效提高残疾人辅具使用率及残疾人生产生活质量。开展好假肢、助听器、助视器等残疾人个性化辅助器具的精准化适配服务。2023年实现3A级以上旅游景区“爱心接力、循环使用”辅具免费借用公益项目全覆盖,提升游客无障碍旅游体验。全面推进镇(街道)、村(社区)“爱心接力、循环使用”辅具免费借用服务点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提升辅具使用率,满足居民辅具临时借用需求,助力城市文明建设。
(五)发展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
1.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巩固和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形成“轻度随班就读、中度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送教上门”的模式,实现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科学教育设置。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全面落实残疾学生入学升学、接受资助、在校学习、考试测试和残疾人继续教育学费减免报销等政策规定。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扩大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覆盖面。持续开展送教上门,保障因身体残疾无法接受教育的残疾孩子享有平等教育权益。支持中小学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新建学校达到无障碍建设标准。实施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推广工作。
2.提升残疾人文化服务能力。坚持“共建、共享、共融”发展理念,以不断满足残疾群众多元精神文化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进家庭“五个一”等群众性文化活动。鼓励残疾人参加“书香中国·阅读有我”“书香有爱·阅读无碍”等公共文化活动。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为视障人士、听障人士提供无障碍文化服务。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全市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第十一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等活动。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支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推动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
3.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工作。积极组织辖区残疾人参加自治区、银川市残疾人各类体育赛事活动,选送推荐金凤区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体育比赛。组织辖区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冰雪季”“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牵着蜗牛去散步”等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建设社区残疾人健身示范点,推广残疾人康复体育、健身体育项目和方法。
(六)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1.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严格落实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作为验收检查重点内容。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房小区、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中统筹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新(改、扩)建城市道路的人行道,在路口、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缘石坡道设置率达到100%。在新(改、扩)建的主要商业街、步行街科学、合理设置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推进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等公共交通场所设施和公共交通工具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城市大中型公共停车场和居住区的停车场按照标准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支持中小学校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新建中小学校达到无障碍建设标准。开展乡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加快补齐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短板,发展农村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碍基本公共服务,逐步提高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常态化开展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物、旅游景区等公共区域的无障碍环境督查每年至少2次,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提升文明环境建设。
2.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品质。加快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根据残疾人个性化需求及其家庭实际状况,结合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强对家庭无障碍环境建设技术指导和监督,科学合理确定无障碍改造内容、配发无障碍辅助器具,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500户以上,确保有需求的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全面提升残疾人居住品质。
3.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落实无障碍设施相关使用信息或指示标志。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文明城市测评指标。推进适应残疾人需求的智能化服务。加大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信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积极对接引导金融、保险等行业机构按照信息无障碍通用标准要求,推进服务领域信息无障碍建设,满足各类群体的无障碍应用需求。
(七)推进残疾人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1.统筹推动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创新开展残疾人民生实事项目,配齐配强基层工作力量,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结合金凤区特点,打造旅游、绿色农产品等扶残助残项目品牌,围绕直播带货、短视频营销、微商销售、网络就业等新业态,形成残疾人就业特点的居家经济新模式,全面提升残疾人就业水平。着力解决城乡困难残疾人差异化需求和各类别残疾人个性化需求。
2.健全残疾人社会关爱服务体系。实施金凤区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金凤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将水、电、暖、天然气、通讯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发挥其在提高残疾人服务水平上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助残社会组织和企业,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服务,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残疾人社会服务供给。推动助残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助残志愿服务关爱行动,不断提升残疾人社会服务水平。
3.创新残疾人村(社区)治理模式。推动村(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和志愿助残服务工作,引进专业社会组织、企业就近就便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集中照护、日间照料、邻里照护等各类服务。落实上门代办服务制度,打通为残疾人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4.推进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将残疾人工作融入智慧城市建设之中,利用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实现残疾人基本信息实时核查比对、精准关联分析,推进残疾人治理工作现代化。做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提高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依托宁夏政务服务平台、我的宁夏和i银川APP,采取“互联网+助残服务”模式,推行残疾人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构建高效便捷、功能齐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信息化服务网络。加快助残服务数字化改革,依托“我的宁夏”应用程序,实现助残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全面融通融合,推进残疾人服务工作现代化。落实残疾人事项乡镇(街道)赋权,优化办事流程、简化申请资料,推进乡镇(街道)“一站式”办理。积极落实“跨省通办”政策,实现残疾人证网上办理,全面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
5.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文件要求,在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备、居家托养、意外伤害保险、辅助器具适配、家庭无障碍改造、康复和托养机构运营、文化服务等领域全面开展购买服务。支持培育助残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项目,规范其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八)进一步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
1.健全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委、政府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责任。强化政府残工委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统筹协调职能,落实好残工委议事工作制度、残工委成员单位述职制度和为残疾人办实事制度,鼓励各部门积极助力残疾人工作。强化残联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法定职能。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增加残疾人、残疾人亲友、残疾人工作者在“两代表一委员”中的人数或比例。
2.加快残疾人事业法治化进程。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定,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涉残惠残法规政策宣传普及。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坚持以维护残疾人切身利益为前提,以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依据,充分发挥金凤区司法局及镇(街道)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实现辖区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率和信访案件办结率均达到95%以上。
3.加大残疾人事业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各级各类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为残疾人事业发展重大项目提供资金保障。足额预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更好助推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大镇(街道)残联工作经费投入,建立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待遇、村(社区)负责残疾人工作“两委”成员岗位补贴保障制度。将相关工作、人员经费纳入镇街年度财政预算。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引进开展扶残助残公益项目。
4.营造扶残助残浓厚氛围。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广泛宣传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激发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工程,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活动。加强残疾人自强模范、助残典型事迹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宣传。
(九)加强残联组织自身建设
1.深入推进残联系统改革。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残疾人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高质量完成残联改革任务,着力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努力建设让党和政府放心、让残疾人满意的群团组织。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和金凤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提高吸引力、凝聚力、执行力和扩大有效覆盖面为目标,全面做实基层残疾人组织。各镇(街道)残联于2022年底全部完成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并监督各村(社区)残协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到2022年底实现基层残疾人组织全覆盖。
2.提升主席团和专门协会履职能力。发挥好残联主席团领导机构作用,主席团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认真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监督执行理事会贯彻有关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形式配齐配强各协会联络员,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解决好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办公场所、活动阵地和办公设备,满足服务残疾人工作需要。工作经费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逐年递增,直至达到自治区残联要求的县区级每个协会年均经费不低于3万元的标准,将协会运行经费纳入金凤区年度财政预算,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力量。
3.建设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优化残联领导班子结构,加强残疾人领导干部配备,抓好残疾人干部培养工作,严格残联班子配备残疾人干部要求,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到残联任职。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增强残疾人工作力量,培养忠诚、干净、担当,懂残疾人、知残疾人、爱残疾人、心系残疾人的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改善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待遇,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能力。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定期举办优秀残疾人干部和残疾人工作者培训班,加大残疾人康复、教育、托养等专业队伍培养力度。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重点项目
1.残疾人低保提标项目。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要残疾人按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类别最高档予以保障;逐步提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三级、四级残疾人实际救助保障水平。 2.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为0-80岁持证残疾人每人每年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县级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残疾人,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范比例的国有企业应当根据行业特点,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对正式录用残疾人的非公企业给予岗位、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4.盲人按摩行业规范化建设项目。健全盲人按摩机构规范化管理办法和盲人按摩行业扶持政策,加快盲人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5.持续推进残疾人基层康复站规范化建设。在金凤区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立自治区、银川市级残疾人基层康复站,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社区康复站。 6.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项目。为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开展入户访视、基线评估,提供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和支持性服务,开展交流互助、心理健康辅导,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及早康复、就业和回归社会。 7.适龄残疾儿童精准义教项目。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排查和评估,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规范落实送教上门、随班就读服务,巩固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 8.残疾人文化进家庭、进社区项目。持续开展“五个一”“文化周”等活动,创建残健融合发展的文化服务。 9.残疾人群众体育推广项目。推广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创建残疾人健身示范点,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举办好“残疾人冰雪运动季”“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牵着蜗牛去散步”等群众性体育活动。 10.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项目。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推进旅游景区、文化场馆、商圈市场、交通场站、移交机构、学校等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督查活动。每年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90户以上。加大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信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推进适合残疾人需求的智能化服务。 |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残工委作用,统筹协调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的实施。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改革要求贯穿于本规划实施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到残疾人事业各领域和残疾人工作各环节,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认领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考核。金凤区政府残工委及相关部门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监测和跟踪问效,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并接受自治区、银川市残联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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