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金凤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市党委、政府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党委、政府会前学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制度,印发《金凤区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采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专题讲座、法治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累计开展会前学法80余次。组织实施2023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融入普法工作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学习宣传活动83场次。二是统筹安排部署法治工作。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谋划,组织召开了金凤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协调小组会议13次,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区年度重点任务,制定《金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金凤区基层治理指标体系(试行)任务分工》《金凤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金凤区委依法治区领导职能作用和各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作用。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成立3个督查组对全区43家重点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并对照全国、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指标体系,逐一分解问题、制定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切实抓好督查“后半篇文章”。三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印发《金凤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等文件,紧抓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各部门、镇(街)党政“一把手”报告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以述法促履职,以述法促提升。组织各部门、镇(街)党政“一把手”报告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1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2次,召开专题推进会2次。严格落实年报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党委、人大专题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向上级党委、政府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二)紧盯重点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健全清单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全区政府权责清单,实行统一权责事项编码,动态调整规范权力清单。金凤区对本级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经金凤区人民政府研究审定,根据《金凤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结果的决定》(银金政发〔2023〕14号),调整综合执法局、住建局等13个部门的行政职权事项共计437项,其中新增34项(因法律法规修改而新设的职权事项)、取消8项(因法律法规废止、修订导致职权无法律依据)、删除55项、划入5项、列入1项(因行使主体或行使层级发生变动),调整行使部门79项(因法律法规修改或行使主体发生变化),修改255项(因法律法规修改导致行使依据发生变化)。调整后决定公布21个部门保留行政职权事项1799项(与2021年相比减少79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处罚1110项,行政给付50项,行政检查126项,行政奖励64项,行政强制86项,行政确认44项,行政许可134项,行政征收12项,其他类169项。2023年6月,按照银川市要求,根据《关于金凤区相关单位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批复》(银金政发〔2023〕82号),将金凤区综合执法局承担的212项农业领域执法职责上划至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其中行政处罚192项,行政强制20项。调整后金凤区现有行政职权事项1587项,其中行政裁决4项,行政处罚918项,行政给付50项,行政检查126项,行政奖励64项,行政强制66项,行政确认44项,行政许可134项,行政征收12项,其他类169项。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实行“一站式”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持续梳理“一枚公章管审批”划转事项,科学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量,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最大限度实现“不见面、马上办”。截至目前,金凤区四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894项;集中办533项,占59.62%;就近办117项,占13.09%;马上办451项,占50.44%;网信办763项,占85.35%;一次办832项,占93.06%;全程网办(五星)541项,占60.51%。认真贯彻落实“金凤20条”政策措施,通过“减、改、优”等政务服务措施,进一步激活政务服务对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引擎”作用,优化提升金凤更好营商环境含金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将法治原则贯彻到政策制定、执法等各个环节,广泛征求市场主体的意见,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特别是中小企业独立经营自主权。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立足发展大局,创新优化工作举措,多方筹措兑付545家企业20.67亿元账款,债务规模大幅减少,为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用法治力量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健全完善机制,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规定,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关、质量关、清理关”,及时排除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过程的法律风险,实施动态监管和清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水平,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印发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宣布失效4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银川市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有关规定,组织召开金凤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联席会,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规定,逐一对6项列入《金凤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进行决策后评估,主动公布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三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常列政府专题会议、常务会议,审查重要合同和重要文件等法制审查类项目670余件,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聚焦政府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等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把好法律关,筑牢防火墙。
(四)加强职能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根据司法厅要求完成2022年度金凤区执法证清理和年检工作,年度先后组织两次行政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共计通过164人,为我区充实了一批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行政执法人员。金凤区现有行政执法主体29个,持有行政执法证306人,持有行政执法监督证12人。严格依法行政、按法办事,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有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摸排安全隐患5017处,下发整改通知书372份,并对2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及“回头看”。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柔性执法,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和“首违不罚”工作,综合执法局、住建局、人社局等部门严格落实“721”工作法(即70%问题用服务解决,20%问题用管理解决,10%问题用执法解决),积极探索推行“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模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建设,促进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好内部监督,制定印发《金凤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金凤区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行政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金凤区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金凤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2次,评查案卷120余件次,下发问题清单11份,督办通知1份。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畅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依托金凤e家APP开通“我要上报”渠道,设立金凤区群众电话投诉专线,受理电话投诉、群众上报相关问题210件,办结210件,办结率100%。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全力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今年以来办复人大代表建议26件、政协提案0件,建议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做到了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
(五)紧扣品牌建设,助力人民调解更高水平发展。一是推进品牌建设,奋力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结合辖区特点,依托资源优势,推进司法所业务“品牌化”,全面推进“一所一品牌”创建活动,建立“庭所共建”“警司联调”等联动模式,打造“老童调解室”“红梅工作室”,成立首家“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法律服务工作站”,最大限度满足新就业等各类群体法律需求。二是聚焦重点纠纷类型,织密人民调解“四张网”。围绕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综合执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妇联、悦海新天地(商圈)等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1名专职律师进行业务指导,建立企业调解组织1个,商会调解组织1个,道路交通、医疗卫生、劳动争议、消费纠纷、物业管理、婚姻家庭等15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一站式调解中心1个,切实织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网络。三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指导全区开展“塞上枫桥”调解品牌提升行动,加强情报信息搜集研判,提高防范和预警能力。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患于未然,切实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3270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各类纠纷342件,成功调解329件,防止矛盾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件,防止矛盾纠纷转化为群体性事件1件。
(六)优化法律服务,让群众实实在在享受法治“红利”。
一是深化服务基础设施,公共法律服务网全面覆盖。严格按照加快“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要求,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高标准打造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实用好1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5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保证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好、利用好、监督好,真正将创新亮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深化服务形式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优质高效。不断优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模式,结合司法行政工作深入挖掘服务模式,采取多元化服务,根据村(居)特点打造针对性“律师服务团”,推出品牌化、特色化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在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基础上,新增“订单式”预约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渠道,接受村(居)及群众的电话预约,根据预约安排把法律服务送到村(居)委会及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家中,确保群众真正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三是深化服务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坚实有力。严格按照援助范围审核把关做到应援尽援,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法律援助事中事后监督,从严落实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庭审旁听制度,切实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66件(民事案件182件、刑事案件284件),办结案件630件(含2022年未办结案件),共挽回经济损失294.88万元。
(七)线上线下齐发力,打造普法强基“新名片”。一是“新模式”架起法治宣传大平台。以“五微”普法新模式(搭建“微平台”、做好“微宣传”、提升“微服务”、开设“微课堂”、拓展“微实践”)持续提升法治文化感染力,打造“法韵书香”城市普法微阵地,推出“普法进书房”“悦书房里说普法”“法治书香润金凤”系列活动,开展法治读书交流会、法治讲座、青少年公开课等法治实践活动20余场次,推进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常态化供给。二是“联动式”助力基层治理规范化。培育1123名“法律明白人”,利用“板凳会”“议事角”收集社情民意信息2000余条,开展法治宣传130余场次,开展法律服务10余万人次,群众向“法律明白人”提意见、谈看法、讲述求的氛围日益浓厚。成立宁夏首家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最大限度满足新就业群体法律需求。律师团队做法律咨询“智囊团”,外卖小哥成法治宣传“亲友团”,线上直播带动法治宣传新高地,开展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八进”活动350余场次。三是“沉浸式”体验普法教育零距离。关注青少年“未来多数”,通过“法治游园”进学校等活动增强“体验式”“互动式”普法实践,提升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和趣味性。紧扣群众“绝大多数”,推出“普法小摊”进夜市、“法律诊所”进社区、“法治快板”进乡村,让普法对象变身普法主体,鼓励居民群众开展法治小品、快板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群策群力谱写法治金凤建设新篇章。丰登镇西新村获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良田镇和顺新村获评“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金凤区司法局上海西路司法所被命名为全区品牌司法所。
(八)完善配套机制,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落地见效。一是规范场所建设,完善审理机制。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打造了设施完备的行政复议听证室,为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创新复议为民新举措提供了有力的基础设施保障;在原有复议委员的基础上,引入了金凤区公职律师和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员,壮大了复议委员的队伍,拓宽了行政复议委员的参与面,为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群体智慧的优势,为高质高效审理复议案件提供强力保障。二是加强沟通联动,提升行政复议能力。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到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观摩庭审,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水平,增强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充分发挥金凤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一站式”解决纠纷作用,加强府院联动,引导当事人积极运用和解、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争议,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决,提高行政纠纷化解效率。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行政复议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23年度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共接待行政复议现场及电话咨询260余人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2起,现已办结41起,待办结11起。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份、建议书1份、督办函1份。召开案审会5次,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0件,召开听证会1次,协调会14次,组织诉前调解会17次,成功化解良田镇文化园系列案再审案件,银川规划设计院诉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决定案,孟建国诉丰登镇未按约定履行安置补偿协议等案。2023年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和败诉案件数量明显下降,行政负责人庭审出庭率达到100%,行政应诉各项工作显著进步。
二、存在问题
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深,工作缺乏创新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凝聚工作合力不够,部门之间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和联系,牵头部门作用发挥不够,责任部门主动配合不足,在统筹推进工作中各单位未形成有效合力。三是普法责任落实有待加强,个别部门对普法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差距,一定程度上存在重执法轻普法现象。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金凤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上级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抓好各项法治建设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机制,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发挥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推动“一规划两方案”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不定期开展会商研判,协调解决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领域的突出矛盾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全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金凤。
(三)细化措施,落实普法责任。压紧压实各镇街、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组织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推动普法宣传教育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持续加强对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农民、外来务工等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扎实推动“八五”普法各项措施扎根落地。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