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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6-102/2018-19185
  • 金教发〔2018〕63号
  • 金凤区教育局
  • 金凤区教育局
  • 有效
  • 2018年03月23日
金凤区有资质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公告
金教发〔2018〕63号
时间:2018年03月23日 来源:金凤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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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金凤区教育局多次联合综合执法局、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对辖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排查整治,2018年年初对没有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了专项治理,对能够整改的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强制关停。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培训机构不具备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差,办学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现象,尤其是部分培训机构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擅自办学等问题。维护家长及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将金凤区有资质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公告请广大家长予以关注,为孩子选择合法正规的教育培训机构。

 

特此公告!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

2018年3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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