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福通安置区二期B区房屋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
继9月4日金凤区福通小区项目住宅楼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移交至金凤区拆迁办后,10月8日,金凤区又一安置区福通安置区二期B区项目不动产初始登记手续由金凤区国控公司正式移交金凤区拆迁办,标志着该项目房屋具备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条件。
福通安置区二期B区项目由金凤区国控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由宁夏浩海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代建,项目于2011年4月开工建设,分两批交付使用,第一批(28#-31#楼)于2012年10月分房入住,第二批(15#-27#楼)于2013年11月分房入住。工程完工时因代建单位宁夏浩海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前期手续和部分施工资料未完善等原因,致使该项目未能及时办理竣工备案。
为加快各安置区竣工备案手续办理,早日给拆迁安置群众办理房产证,国控公司成立竣工备案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层层责任,安排专人一对一盯办,督促代建、施工及监理单位推进竣工备案工作,同时积极协调建设、质监等部门解决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经过不懈努力,该项目竣工备案手续于2018年4月13日办理完成,不动产初始登记手续于2018年9月30日办理完成。后续丰盈等安置区也将陆续办理完成竣工备案和不动产初始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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