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教育局关于同意举办银川市金凤区外国语实验小学的批复
金教发〔2018〕391号
银川市金凤区外国语实验小学:
你小学报来的举办申请已收悉,经教育局2018年8月28日局务(扩大)会议研究,同意举办。现批复如下:
一、办学地址:金凤区宝湖路宝湖公园南侧,面积17000平米。
二、办学类型:民办小学
三、办学性质:民办小学是由宁夏建华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举办,属民办性质,为非营利性。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自筹。
四、办学要求:
1、你小学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政策,主动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依法招生。
2、你小学要规范管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注重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
3、你小学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积极创设良好的教学环境,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你小学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5、你小学要严格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收费管理,取得办学许可证后需尽快到银川市物价局进行收费备案。
特此批复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2018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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