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事处: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金凤区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
具有金凤区居民户籍,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且于上年12月31日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就业登记,并自行缴纳了上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男50周岁-60周岁,女40周岁-50周岁)。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并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缴费年度已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缴费年度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营业执照已注销、吊销的除外;缴费年度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含妇女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缴费年度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缴费年度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社会保险补贴年限及标准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自主选择60%-300%缴费档次,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一以2018年全口径平均工资62054元的60%为基数,按文件要求统一给予定额补助,即养老保险3724元,医疗保险1862元。
(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及标准。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并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的材料
《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票据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三份);申请者应认真如实如实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并在签名处签署本人姓名按红手印(一式三份)。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所提供的资料除毕业证复印件外,其余资料与灵活就业人员相同。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强化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数据共享,通过与市场监管、社保、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数据比对核实,提高数据准确性,将补贴情况及时录入“一卡通”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坚决杜绝冒领和违规发放。
(二)协同配合,按时兑现。各街道办事处、两镇要做好辖区内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认定审核工作,于7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资料上报金凤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 吴桐 张慧宁 联系电话:0951--5055087
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汇总表;
3.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情况统计表;
4.金凤区2019年度当年新增及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人数统计表。
金凤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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