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拳击协会:
你们报来申请成立“银川市金凤区拳击协会”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具备同意成立“银川市金凤区拳击协会”,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你会成立后,应遵守下列制度:
一、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民主办会,团结一致,依照你会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二、你会今后如有变更社团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以及章程或设立办事机构等事项,应当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通过后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审查意见的时效性。
三、按照《条例》规定,社团要在每年6月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年度检查(即“年检”),接受检查监督。
四、社团召开成立大会、换届选举及其他重大活动,要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邀请派员参加。
五、社团登记证书和公章要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复制、转让或作其他用途,如有遗失,应及时登报作废并申请补发新证。
此复。
银川市金凤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20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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