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统计局权力清单指导目录
职权类型:行政处罚 组织编制单位:金凤区统计局
序号 | 基本编码 | 职权名称 | 子项名称 | 实施部门 | 职权依据 | 行使层级 | 行使内容 | 备注 |
1 | 02300 01000 | 对统计调查对象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处罚 | 金凤区统计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 | 县级 | 对统计调查对象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处罚 | ||
2 | 02300 02000 | 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处罚 | 金凤区统计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 | 县级 | 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处罚 | ||
3 | 02300 03000 | 对统计调查对象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处罚 | 金凤区统计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 | 县级 | 对政府统计调查对象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处罚 | ||
4 | 02300 04000 | 对统计调查对象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处罚 | 金凤区统计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 | 县级 | 对政府统计调查对象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处罚 | ||
5 | 02300 05000 | 对统计调查对象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 | 金凤区统计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 | 县级 | 对统计调查对象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 | ||
6 | 02300 06000 | 对统计调查对象迟报统计资料、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的处罚 | 金凤区统计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 | 县级 | 对统计调查对象迟报统计资料、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的处罚 | ||
7 | 02300 07000 | 对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者个体经营户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处罚 | 金凤区统计局 | 【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18年修订) | 县级 | 对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者个体经营户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处罚 | ||
8 | 02300 08000 | 对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者个体经营户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处罚 | 金凤区统计局 | 【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18年修订) | 县级 | 对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者个体经营户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处罚 | ||
9 | 02300 09000 | 对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者个体经营户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处罚 | 金凤区统计局 | 【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18年修订) | 县级 | 对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者个体经营户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处罚 | ||
10 | 02300 10000 |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户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处罚 | 金凤区统计局 | 【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73号) | 县级 |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户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处罚
| ||
11 | 02300 11000 |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户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资料的处罚 | 金凤区统计局 | 【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73号) | 县级 |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户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资料的处罚 | ||
12 | 02300 12000 |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户未按时提供与农业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处罚 | 金凤区统计局 | 【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73号) | 县级 |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户未按时提供与农业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处罚 | ||
13 | 02300 13000 |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户拒绝、推诿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农业普查执法检查的处罚 | 金凤区统计局 | 【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73号) (四)拒绝、推诿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农业普查执法检查的; | 县级 |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户拒绝、推诿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农业普查执法检查的处罚 | ||
14 | 02300 14000 |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户在接受农业普查执法检查时,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处罚 | 金凤区统计局 | 【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73号) (五)在接受农业普查执法检查时,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 | 县级 |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户在接受农业普查执法检查时,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处罚 | ||
15 | 02300 15000 | 对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迟报、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处罚 | 金凤区统计局 | 【行政法规】《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08号) | 县级 | 对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迟报、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处罚 | ||
16 | 02300 16000 | 对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推诿、拒绝或者阻挠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处罚 | 金凤区统计局 | 【行政法规】《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08号) | 县级 | 对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推诿、拒绝或者阻挠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处罚 | ||
17 | 02300 17000 | 对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材料消耗记录、生产记录、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的处罚 | 金凤区统计局 | 【行政法规】《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08号) | 县级 | 对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材料消耗记录、生产记录、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的处罚 | ||
18 | 02300 18000 | 对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处罚 | 金凤区统计局 | 【地方性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2017年) | 县级 | 对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处罚 | ||
19 | 02300 19000 | 对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的处罚 | 金凤区统计局 | 【部门规章】《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2017国家统计局令第19号) | 县级 | 对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的处罚 |
职权类型:行政检查 组织编制单位:金凤区统计局
序号 | 基本编码 | 职权名称 | 子项名称 | 实施部门 | 职权依据 | 行使层级 | 行使内容 | 备注 |
1 | 06300 01000 |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权 | 金凤区统计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 | 县级 | 统计执法 监督检查 |
职权类型:行政奖励 组织编制单位:金凤区统计局
序号 | 基本编码 | 职权名称 | 子项名称 | 实施部门 | 职权依据 | 行使层级 | 行使内容 | 备注 |
1 | 08300 01000 | 表彰奖励权 | 金凤区统计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 第八条 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县级 | 对检举统计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 ||
2 | 08300 02000 | 对经济普查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金凤区统计局 | 【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第三十四条 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级经济普查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 | 县级 | 对经济普查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
3 | 08300 03000 | 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金凤区统计局 | 【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第三十七条 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中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县级 | 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
4 | 08300 04000 | 对农业普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金凤区统计局 | 【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73号) 第三十六条对认真执行本条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 县级 | 对农业普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
5 | 08300 05000 | 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金凤区统计局 | 【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73号) 第四十一条普查办公室应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县级 | 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
6 | 08300 06000 | 对人口普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金凤区统计局 | 【行政法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76号) 第十条对认真执行本条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县级 | 对人口普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
7 | 08300 07000 | 对统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金凤区统计局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三十五条对在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县 级 | 对统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