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市属各派出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原则,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综合执法改革以及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纂”,经金凤区人民政府研究审定,决定对2024年公布的行政职权事项清单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金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卫生健康局等12家单位共737项行政职权事项,其中:银川市下放510项;金凤区本级划转199项;新增2项;划出3项;取消5项;修改18项。调整后,金凤区各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共计2102项,其中:行政裁决4项,行政处罚1415项,行政给付49项,行政检查130项,行政奖励67项,行政强制83项,行政确认43项,行政许可132项,行政征收10项,其他类169项。
现将金凤区本级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清单调整结果予以公布。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行政职权事项清单调整由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能职责调整情况提出意见,经区委编办审核、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报金凤区人民政府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1.金凤区行政职权事项动态调整清单
2.金凤区行政职权事项清单(2025年版)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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