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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的通报批评
时间:2026-04-02 来源: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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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对由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山海湾小区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电梯使用中存在未落实国家有关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为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电梯使用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决定对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行为给予通报批评。

当事人: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案件名称: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银金市监处罚〔2026〕37号

主要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电梯使用中存在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依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通报批评。

行政处罚机关: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

行政处罚时间: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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