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长城中路街道长兴花园B区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金凤区刘学礼副区长负责、建设交通局承办。建设交通局在接到代表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并指定由王军副局长牵头负责,城建室具体办理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长城中路街道、社区多次与白云公司及有关部门协商,目前该小区已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白云公司已办理该小区房屋初始登记证),目前,白云公司已将该小区与A区一并办理了国有土地证。但由于办理商品房房屋产权证过程中需要白云公司开具票据并缴纳费用,依据2006年第41次市长会议纪要文件决定,一部分费用不需要白云公司缴纳,但据了解有关部门已向该公司收取了这部分费用。2018年5月25日下午,刘学礼副区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会议明确,鉴于该项目所签订协议权利义务不明确,由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牵头,一是邀请法律顾问,依据签订的合同,参照类似以往安置区办证情况,进一步明确合同双方需履行的义务,并就该事宜提出具体法律意见报政府研究;二是积极与市住建局沟通,进一步明确安置房房产证办证所需手续,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三是协调施工建设单位白云房地产公司做好办证相关手续准备工作。根据7月12日银川市国土局前来金凤区调研遗留房屋产权办证问题会议的讨论结果,由社区会同白云公司前往银川市国土局协商具体办证方案,经村委会与白云公司征求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意见不动产登记中心建议由白云公司与安置住户进行协商找补差价,并由白云公司先行拟定样本协议,将样本协议送至地税机关审核通过后即可依据样本协议与安置户签订安置协议,办理房产证。经我局向长兴花园社区核实,社区、白云公司、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就房产证办理工作初步达成一致,白云公司正在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就协议内容进行协商,待协议草拟完成后先行办证,其余费用问题白云公司表示待房产证办理后另行协商解决。目前白云公司已完成协议拟定,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后即可签署。因涉及协议数量较大,为稳妥起见,社区将先行按照程序小批量签订一批协议,操作成熟后开始大批量签订协议。
联系人:李永涛 电话:5191402
银川市金凤区建设交通局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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