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0111MB0R90047W/2022-00036 文  号 银金自然资发〔2022〕196号 生成日期 2022-11-11
发布机构 金凤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办公室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金凤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金凤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6号“关于发展乡土(乡土化)植物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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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乡土(乡土化)植物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金凤区自然资源局承办。在接到委员的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48日召开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金凤区绿委办负责办理落实。经郭震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金凤区在城市园林绿化中,特别是行道树大多已采取乡土树种。如:国槐、刺槐、沙枣、河北杨、白蜡、垂柳、丝棉木、金叶榆;在隔离带、景观林带、景观绿地、公园绿地建设方面,为了提升景观效果、丰富植物色彩、增加植物多样性,采用了一些紫叶矮樱、金叶榆、小叶黄杨、复叶槭、海棠等引进树种。这是现代化城市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生态建设的需要,更是提升和改善老百姓居住环境的需要。

我们接受您的建议,今后在选择园林植物方面,在道路配套绿化、小微公园、综合性公园、防护林、宽幅林带等的设计阶段、专家论证阶段提前尽可能多考虑“本土化、特色化”乡土树种。


金凤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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