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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1010096704Y/2023-0040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12-28
发布机构 金凤区民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关于对金凤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48号“关于提升老旧小区适老化能力,解决老年人上楼难”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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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俊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老旧小区适老化能力,解决老年人上楼难的建议已收悉。该建议金凤区民政局承办(金凤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联合办理)。金凤区民政局在接到委员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323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赵琳妙(部门负责人)负责办理落实。经杨丽娟局长和陈小军副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与金凤区住建交通局沟通,目前住建部门在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中,主要针对小区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如外立面、上下水、坡道等进行改造。民政部门主要针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等保障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等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改造内容依据自治区《关于实施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的通知》(宁民发[2021 ]25号)中所列的《改造配置推荐清单》,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两个方面。2023年我局争取自治区民政厅资金75万元,对辖区符合改造条件的151户经济困难家庭实施了适老化改造,截至目前改造项目全部实施完毕,正在进行资料录入工作。2022-2023年以来,我局对辖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累计完成296户,通过改造有效提升了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关于您提出的“方便老年人上楼加装上楼器”建议,目前经与住建部门沟通了解,暂无相关政策支持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住建部门,在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在政策范围内加强对改善小区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宜居环境。

联系人及电话:赵琳妙505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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