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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18-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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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金凤区民政局 | 解读单位: | 金凤区民政局 |
各镇、街道(办事处):
现将《金凤区申请城乡低保救助提交的材料和审核审批流程图》的通知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
2018年5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申请城乡低保救助提交的材料和审核审批流程图
一、申请城乡低保救助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按规定如实提交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等证明材料;
(二)根据需要如实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基本信息、残疾证明、房屋产权或租赁协议、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罹患疾病诊断证明、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凭证等材料;
(三)书面声明家庭基本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填写完成《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和《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书》,承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与信息真实、完整并签(章)字确认;
提出申请时,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以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并填写《近亲属备案表》;
政策问答:您还可通过“市长信箱”栏目提交咨询留言,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