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300/2021-0000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9-08
发布机构 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 责任部门 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关于丰泽美居周边出行道路工程北侧规划路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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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的丰泽美居周边出行道路工程北侧规划路项目需要,金凤区人民政府拟对项目建设范围内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该项目用地位于金凤区。涉及金凤区丰登镇联丰村集体土地,西湖农场二队以东,宁安北街以西,丰泽美居小区以北,镇苏路以南,总面积6.22亩。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规划建设公共事业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依法实施。

三、拟征收实施部门

本次征收,由银川市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原金凤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金凤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其他事项

被征地村组织要积极配合并做好被征地村民的思想工作、配合完成征收与补偿工作。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收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告公布之日起,在征土地上实施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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