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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640111MB1D82177G/2023-0001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2-13
发布机构 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 责任部门 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新建银川至巴彦浩特支线铁路建设项目(银川市金凤区境内)征收土地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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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线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权属单位和个人(承租人):

为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包头至银川高铁包头至惠农段(含银川至巴彦浩特支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1962号)、《国铁集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银川至巴彦浩特支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412号),确保新建银川至巴彦浩特支线铁路(银川市金凤区境内)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及用途

位置:银川市金凤区境内。

范围:自银西铁路区间设线路所引出,走行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原金凤区工业集中区)、金凤区良田镇兴源村。

用途:新建银川至巴彦浩特支线铁路建设项目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实施新建银川至巴彦浩特支线铁路(银川市金凤区境内)建设工程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步开展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工作及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现状权属、类型、面积(数量)调查工作,请沿线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权属单位和个人(承租人)予以积极配合;主动携带土地权属证书和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以及承包(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银川市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办公室进行登记。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构筑物)新建、扩建、改建、改变房屋用途、房屋转让、房屋装修、种植、养殖以及其他相关行为,征收时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3年2月12日至2023年3月1日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沿线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原金凤区工业集中区)、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双渠口村、良田镇兴源村合适位置予以张贴,并通过逐一送达上述单位方式予以告知;同时,在银川市金凤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59号(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武志旺 吴林刚,联系电话:0951-8803179   1351957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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