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金凤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以及自治区财政厅有关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确保2018年我区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具有前瞻性、计划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现就编制2018年金凤区部门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着金凤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坚持“钱随事走、集中力量、形成能力、解决问题”原则,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下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全面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财税政策措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项目支出清理整合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优先保障民生、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项目储备机制,提升预算科学性和前瞻性;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编制原则
(一)科学合理,积极稳妥原则。收入预算安排应积极稳妥,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按照全口径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力而行,在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基础上,要与金凤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相统一,要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事业发展需要以及上年结余结转等存量资金情况,合理编制。
(二)厉行节约,保障重点原则。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各单位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增强勤俭节约意识。坚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认真梳理项目支出,大力压缩工作经费和项目数量,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凡公用经费已包含的支出原则上不得在项目支出重复安排,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
(三)改革创新,科学规范原则。坚持人员经费看政策,公用经费看标准,专项经费看财力,按轻重缓急分类分项安排预算。加大财政支出优化整合力度,打破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统筹集中财力,围绕国家、自治区、银川市的重大战略决策编制支出项目,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支出、改善民生支出。充分发挥项目库在预算编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合理确定部门支出限额。
(四)远近结合,注重绩效原则。年度预算应与我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试点中期财政规划,提高财政支出的前瞻性、可持续性。启动预算评审工作,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开展预算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单位新增的项目支出要开展前期论证、设立绩效目标,原有的项目要根据项目上年使用和绩效评价情况,对项目金额进行科学预计。切实将绩效管理理念和要求融入预算管理各个环节,建立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要运用的全过程绩效运行机制。
三、编制要求
(一)依法依规做好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速趋缓,而新增政策性刚性支出多、金额较大,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显现。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和“优支出、保刚需、改机制、促发展、惠民生”的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打牢基础,强化协调,依法依规及时完成本部门和单位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任务。
(二)健全和完善预算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加强人员编制管理,严格按我区相关部门确定的人员身份及工资津补贴标准进行预算编制。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严格按规范的计提基数测算。
(三)改革预算分配机制。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清理规范重点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对农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支出,根据推进改革需要和确需保障的要求统筹安排,优先保障,改变过去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各单位新增项目支出,首先动用结余结转资金,其次是申请财政预算安排。强化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实部门预算支出,稳步推进预决算的有机衔接。
(四)清理整合规范项目支出预算。坚持精减、整合、效能的原则,对于历年安排的工作经费、调研经费、业务经费等一般性业务经费支出在2017年预算基础上要进行压减。对工作任务已完成的项目、属于“小、散、乱”以及效用不明显的项目要坚决取消,同时要明确整合归并后专项业务费包含内容和分项金额。对继续保留的项目,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有关推进重点科目资金的统筹使用的要求,综合考虑区委、区政府要求和现有专项资金投向、使用方式、绩效目标等因素,提出资金整合建议,对现有专项资金进行统筹整合。部门必须新增的项自支出,立足于从调整现有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等方面解决。对区级一年以上、市级两年以上专项存量资金,收回统筹安排。改革各部门一个事项设立一个专项资金和以资金定项目的做法,按照“先有事项,后有资金”,以项目定资金的方式,建立跨部门资金统筹使用机制。
(五)推动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加强对未来3年的财政收支情况分析预测,增强财政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的衔接。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选择教育、社区服务、基础建设等重点领域同步编制2018年至2020年滚动财政规划,2018年同步编制部门3年部门预算规划。对重点支出项目预算实施跨年度管理,增强各年度之间财政支出的连续性,提高支出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要求,勤俭办事,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超标准装修办公场所和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公务支出的督查问责。
(七)全面推进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编制环节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在编报2018年预算时,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都要编报绩效目标,努力实现本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同时,要加强预算执行环节的支出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工作,推进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分配制度。
(八)硬化预算刚性约束。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严格执行我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确有必要须追加当年支出的,应当首先在已批复的预算额度内,通过调整当年支出结构解决并按程序报批。减少和规范各类预算调整事项,抓好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加强执行监管,加快执行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逐步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机制。
(九)做好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公开基础工作。按照党委、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完善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对金凤区人大批复部门预算的所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向社会公开预算表格并对其进行文字说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内容,为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一是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金凤区“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金财发〔2013〕59号)文件要求对“三公”经费上年决算数据,下年分项预算数据与当年预算数据进行对比;二是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对公开车辆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进行详细说明,对分项数额增长的部门应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
四、上报要求
(一)编制说明。预算编制说明是反映单位预算年度主要需求和预算编制的有关事项,便于在审核平衡预算时参考。因此,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重视部门预算说明的编写工作,编制出内容详实、依据充分的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依据。
(二)上报时间。部门预算上报时间为10月20日之前,各部门要按时完成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逾期不报,造成本部门预算缺失、影响工作责任自负。部门在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与财政局联系,以便及时解决,保证数据上报。
业务咨询: 5064166
金凤区财政局
2017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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