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关于印发﹤全区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建发﹝2016﹞25号)及《金凤区综治委关于开展矛盾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银金综治委﹝2016﹞1号)文件要求,现结合金凤区职工(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实际,制定金凤区人社局清理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内容如下:
一、整治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50人以上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做到全面彻底的排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深入开展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制度,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加大对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恶意讨薪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我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彻底清理我区建筑领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2017年春节前我区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时间得到妥善处理。
二、整治范围
金凤区50人以上用工单位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宣传工作,增强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及维权意识 (2016年4月--10月)
除开展每年国家规定的法制宣传日活动以外,对辖区50人以上建筑工地全年保证每个工地开展2次集中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各项权益的能力;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三级网格作用,以基层网格为主要抓手,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在日常巡查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宣传,边巡查边宣传,以此来普及和提高劳动者的维权知识和维权能力;在辖区用工人员多的企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劳动保障维权窗口联系电话公示牌,悬挂标语横幅,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法律、防止发生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各项权益的能力。
(责任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办公室,责任人:李小冬 金丽娟)
(二)加强培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协管员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2016年4月--12月)
全年计划共举办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协管员培训班7次,用工单位负责人培训班2次。分别是:劳动监察人员和协管员业务培训学习班4次(培训班邀请仲裁、社保、工会等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及协管员进行授课);组织人员参加区、市级组织的培训班 2次,以此来开阔监察员、协管员的劳动监察工作视野,增长业务技能,全面提升我区监察队整体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选派劳动监察办案人员到法院、公安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培训1次,全年计划实地培训8名监察员,16人次(有执法监察证的法院、公安各培训1次),提高监察员办理复杂疑难案件办案能力和移交公安案件调查取证能力;举办2次辖区所有建筑领域法人或负责人(施工单位、劳务公司、开发单位项目经理等)培训班,以增强企业依法用工及按时支付工资的自觉性。同时,坚持监察员及协管员月集中学习制度,每月第一个星期周三下午组织监察员和协管员集中学习业务知识。
(责任部门:金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任人:李小冬 金丽娟)
(三)积极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各类专项排查、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劳动用工管理(2016年4月--11月)
全年计划共开展8个类别9次专项排查、检查,分别是:辖区内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实地摸排检查,要求边排查边整改,摸清底数并登记造册,建立排查记录档案;辖区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签订专项检查;辖区整治非法用工专项检查;辖区用工单位遵守劳动用工专项检查;辖区用工单位社会保险法法规专项检查;辖区劳动关系三方贯彻民主管理条例专项检查和诚信企业专项检查工作;辖区建筑工地欠薪隐患专项摸排检查。
(责任部门:金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任人:李小冬 金丽娟)
(四)开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登记月报备案制度,加大源头性欠薪行为的整治力度(2016年3月--11月)
该项工作主要是及时准确的掌握各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台账建立、工资发放实名制、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和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3个部分工作。工作开展坚持排查整治和问题整改同步进行,边排查边整改,各责任监察员要集中分类研究解决排查整改后的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用工责任主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上限严惩重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发现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及时通报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执法监察大队,由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执法监察大队依法给予罚款、资质限制和失信惩戒等处罚。对不按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登记备案制度、不按照要求执行农民工工资月报登记备案制度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监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用工单位不得参加年终诚信企业申报活动;对瞒报虚报、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用工单位立即查处,一经证实,按照《劳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通报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执法监察大队责令停工,并通报全区。
(责任部门:金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任人:李小冬 史宏伟 苏成涛 金丽娟 张文俊)
(五)深入开展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工作,扩大辖区建筑领域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覆盖面(2016年4月--12月)
在金凤区2016年所有开工建设的项目推进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工作,在保证政府类投资建设项目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全覆盖的同时,扩大社会类建设项目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覆盖面。2016年金凤区政府类投资建设项目全部实行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4月中旬前金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完成与金凤区国控公司关于2016年金凤区新开工政府类投资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的对接工作;2016年金凤区社会类投资建设项目银行卡支付工作由金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根据2016年金凤区社会类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摸底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要求对以往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社会类投资建设项目建筑单位必须执行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力争辖区全年80%社会类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使用银行卡支付。
(责任部门:金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任人:李小冬 史宏伟 苏成涛 金丽娟 张文俊)
(六)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辖区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做到应缴尽缴(2016年2月--12月)
严格按照区、市人社部门2016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相关工作要求,做好辖区建筑领域开工建设单位农民工资保证金缴纳工作。4月下旬前细化金凤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台账,做好与银川市住建局的对接工作,对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就开工建设的开发单位、施工单位及时通报银川市住建局进行查处,做到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决不允许开工,力争2016年辖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做到应缴尽缴。
(责任部门:金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任人:李小冬 肖晨晨)
(七)建立法院、公安、建设交通、信访及工会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工作制度(2016年4月--10月)
继续加强与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法院、信访局、工会的沟通协作力度,以联合下发文件的形式建立金凤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化、常态化。并制定以上相关单位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联合执法检查方案(检查内容、时间、参加单位、工作要求要有细化内容)。2016年4月下旬前做好与以上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召开由以上相关单位具体负责人参加的沟通协调会,讨论确定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内容及工作要求)。
(责任部门:金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任人:李嘉昌 李小冬 史宏伟 苏成涛 金丽娟 张文俊)
(八)积极协调经发局、建设交通局、财政局、国控公司等相关单位,做好工程款与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建立工作(2016年4月--11月)
由金凤区人社局积极协调经发局、建设交通局、财政局、国控公司,做好金凤区建筑领域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度的建立工作。“要求辖区建筑领域所有开工建设项目都要实行工程款与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开工建设项目必须在企业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建设单位按照不少于22%的工程进度款的比例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拨付到专用账户,并向建筑行业监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备案,金凤区本级政府2016年投资建设项目要带头实行。
(责任部门:金凤区人社局,责任人:李嘉昌 李小冬 史宏伟 苏成涛 金丽娟 肖晨晨 张文俊)
(九)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
制定、完善因拖欠工资引发的金凤区人社局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容易引发组织、串联越级上访群体和个人的实时追踪和监控,及时掌握事态动向,提前做好预防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充分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网格作用,详细摸排辖区企业,重点发现不稳定苗头,建立档案,跟踪观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人员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引导职工(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把握政府的主体地位,做好与信访、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强化现场取证意识,对于采取过激行为的要依法果断处置,绝不允许突破法律底线。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相关责任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狠抓落实。成立金凤区人社局清理拖欠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国 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李嘉昌 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李小冬 史宏伟 苏成涛 金丽娟 肖晨晨 张文俊(二)强化责任追究
对专项整治期间拒不整改、阻挠执法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顶格处罚;各具体承办人员要明确任务目标和时间要求,确保履职到位,对主要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制度措施和责任不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中推诿扯皮、搪言塞责的,依纪严肃问责。
银川市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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