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公共法律服务是指在金凤区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下,由司法行政部门具体提供的法律咨询、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文书代理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的一种制度。构建城乡法律服务体系,有利于维护落后地区和城镇困难者、特殊人群等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建设思路
在金凤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集律师咨询(在线服务)、司法鉴定、公证服务、特殊群体维权、法律援助受理办理、调解中心六个服务窗口为一体的“一站式”法律服务体系。命名为:金凤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三、主要任务
(一)硬件设施
中心内设置休息区、服务区、书写区、网络查询区、无障碍通道,并配备座椅、饮水机、纸杯、药箱、轮椅、便民手册等,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个性化服务。
(二)人员配备
由司法行政干部、执业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员、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等组成法律服务团队。
(三)服务事项
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下设六个服务窗口。
窗口一:律师咨询(在线服务)
(1)接待现场咨询群众,解答法律咨询问题,指导群众按程序办理,引导群众依靠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2)接听12348电话咨询群众,解答法律咨询问题。
(3)通过“法律在线服务”网络平台,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的分平台,村(社区)设置的网络咨询服务点,由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与辖区群众面对面网络视频,提供法律服务。
(4)每日定时解答QQ、微博、微信等互联网上的法律服务。
分管领导:殷传银
责任单位:办公室
窗口二:司法鉴定服务
配备《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册)》,由各类别的司法鉴定机构指定司法鉴定人在窗口提供司法鉴定法律咨询事务
分管领导:马兰
责任单位:办公室
窗口三:公证服务
由国立公证处进驻,介绍公证事项,引导当事人通过公证防范风险。
分管领导:殷传银
责任单位:办公室
窗口四:特殊群体维权
(1)咨询、受理、协调相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维权服务
(2)为辖区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提供法律维权服务
(3)为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法律维权服务;
(4)为辖区驻军部队军人军属提供法律维权服务
分管领导:殷传银 马兰
责任单位:社区矫正办、人民调解办公室、法援中心
窗口五:法律援助服务
1、法律援助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登记、转办、事项告知、人员引导等。
2、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及流程的公示。
分管领导:马兰
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窗口六:调解中心
(1)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协调、监督矛盾纠纷调解;
(2)指导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3)根据调解案件的性质和类型,协调组织相关调委会、行业调委会、专业调委会调解辖区内发生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4)建立人民调解员专家库
(5)指导建立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协调调解涉及居民和居民,居民和单位之间因相邻关系、物业管理产生的矛盾纠纷;
(6)指导建立交通事故赔偿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协调调解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的矛盾纠纷;
(7)指导建立民商事赔偿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协调调解居民之间、居民和单位之间、单位和单位之间因民事和商事活动产生的矛盾纠纷;
分管领导:殷传银
责任单位:人民调解办公室
四、主要目标
(一)完善实体服务平台。金凤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计划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并挂牌投入使用。以此为中心,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延伸点。目前已依托司法各所,建立了司法行政惠民法律服务工作站,提供集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于一体的司法行政惠民服务。为确保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惠民法律服务工作站要依托腾讯视频聊天功能,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至乡镇街道,构建区、乡镇(街道)二级公共法律服务架构。为辖区司法所(惠民工作站)统一配备摄像头、耳麦等设备,直接(依托互联网)接通所属金凤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由专业律师在线提供法律答疑、热线服务,为辖区群众提供专业化的法律咨询服务,实现便民利民服务功能,满足城乡居民法律服务需求。逐步将法律服务延伸至城市社区和农村村组,到2020年,实现基本形成覆盖城乡、门类齐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惠及全民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目标。
(二)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队伍资源,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建立各类法律服务协调机制,为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三)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服务质量。
五、规范运行
通过建立三项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运行。一是建立内部管理机制。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及公共法律服务网的名称、服务内容及项目设置,建立完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首问责任、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督办、台账管理、报表统计、奖惩考核等各项工作制度。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之间的内部衔接配合进行强化,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高效、有序运转。二是健全人才培育机制。筹建法律服务专家库,吸纳律师、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法律志愿者等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为矛盾纠纷、法律服务“把脉问诊”,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业务技能培训、外出参观考察、主题教育、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落实部门衔接机制。围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职责,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的协调,积极探索工作对接模式,建立健全与横向部门的衔接互动机制。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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